烟草在线专稿
保存于辽宁卷烟工业史馆的启东烟草劳动票
辽宁卷烟工业史馆中保存着一份满洲劳工协会颁发的“启东烟草劳动票”,颁发日期为康德八年2月7日(1941年);拥有人是“贺张氏”;现职是“除茎工”,也就是从事手工除梗的劳动者。启东烟草公司雇用的从业者,为何要持有满洲劳工协会颁发的劳动票呢?这与当时的满洲用工制度有关。
“九一八”事变后,日本帝国主义与中华民族矛盾扩大,加紧了对中国劳动人民的控制和监督。为了更好的“开发满蒙”和“维持社会治安”,1933年日本在满洲设立了所谓的“劳动统治委员会”,后期又成立“大东公司”,该公司对中国工人发放身份证,就业须凭大东公司发的身份证,业主不能雇佣无证工人。1937年伪满政府公布了“满洲劳工协会法”,第二年成立了一元化的劳务掠夺统制执行机关“满洲劳工协会”,并将大东公司统合为它的“国外部”。
一位名叫安达金之助的日本记者在其《满洲调查报告》中指出:满洲的发展历史也是中国苦力的历史。在日本近代殖民扩张历史上,上千万卑贱如蝼蚁的中国人在满洲大地上就像机器一样从早到晚埋头苦干,“沉静得像舌头被割掉似的”(夏目漱石语),他们没有名字,没有声音,没有面孔,不断地被帝国主义这个“巨蟒”所榨取,成为后者扩张的源动力。这上千万人拥有一个共同的名字:苦力。
《颐中档案》中曾留有一份1940年5月9日,奉天启东烟草公司致上海颐中烟草公司制造部的函,简要记载了当时的工人生活状况:4月份满洲国所有的工厂里又发生了大量工人跳厂转业的情况,要解释为什么会发生这种情况,我们只能重复最近几个月里已告诉过你的那些话。那就是,现正在进行的各项建设项目如筑路和农业发展项目吸引了苦力工人,因为通过每天工作长达12—13小时,或甚至14小时,他们能挣到比我们支付的9小时工作日大得多的工资。
当时的英美烟公司有一个统一的工人雇用政策,即用工有短工和长工之分。短工者,凡在训练时期服务之工人,而其工资系就工作之份量或工作之钟点,按件或按时计算,于每月或每半月付给者。此项工人非俟实行服务6个月后不能享受关于长工之一切利益。在短工服务期间无论何时及何种原因,如本公司对于任何工人之工作已无需要时,或认为不满意时,均可随时予以解雇,毋庸先行通知,或发给工资以代预告。
而长工者,一切工人均须服从本厂厂长及管理员之指挥管理,凡无迟到、早散之恶习及其效率显著、操行纯良、严守厂规者方能继续受本厂雇用及增加工资。凡年龄未满16岁者,不得被雇用为本厂工人,其年龄应由其父母或法定代理人证明之,此项证明须经本厂当局认为满意时方为有效。但本厂现时服务之工人,在本规则实行之日,其年龄未满16岁者,须斟酌情形特予保留,列入成年工人阶级或予以解雇。
启东烟草公司雇用的捧烟童工
规则虽是这么订的,但英美烟公司在中国各厂都曾大量使用童工。据较早一些时期英美烟公司统计的一份职工表中记载,奉天英美烟公司有华籍职工2190人,其中男工741人、女工244人,而童工竟有1205人。机匠每月挣44.92元,机工每月挣15.07元,男工每月挣14元,女工和童工每月仅挣10元。这大抵也是启东烟草大量雇用女工和童工的主要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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