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领导、专家、同仁们:
早上好!
我是来自贵阳的卷烟经营户,今天我能进京参加国家局主办的《烟草广告研讨会》,我内心感到十分的荣耀!
首先我表示十分赞同以上领导、专家们的评说,同时我也阐明我的观点,既然是讨论会那么就该畅所欲言,恕我直言,烟草广告必须做!
早在1991年七届全国人大第十二次常委会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成为加强我国社会主义法制建设采取的重要步骤,依法加强了烟草专卖管理,有计划的组织烟草专卖品的生产和经营,提高了烟草制品的质量,维护消费者利益,保证国家财政收入,通过立法对烟草制品的生产和经营实行了严格的管理和监督。多年来烟草卫士辛勤努力,展示了“和谐烟草”、“诚信烟草”、“责任烟草”的内涵和形象,为国民经济作出了重大贡献。
卷烟不是毒品,他是合法的专卖品,如果不做广告,不向人们介绍展示卷烟品质,引导合理消费,则会助涨“假、私、非”横行市场,给消费者身心带来莫大伤害。近几年,加大低焦油卷烟的政策引导力度,将减害降焦工作推向了一个新的高度,如果广告跟不上,如何让烟民去认识、尝试低焦卷烟?更不能体现烟草行业对烟民的关爱!
前些年我国在燃放烟花爆竹中出现伤亡事故,曾经几年严禁燃放,结果几年下来,生产烟花爆竹的省份经济下滑,人民还埋怨过年缺乏年味。恢复燃放后,通过广告正确引导,不污染空气、减少噪音,今年春节我们看到大家合理燃放,既热闹又健康。可见合理的广告是多么重要!
2013年贵阳市销售卷烟24万大箱,零售毛利率12.55%,零售户年均收入38500元,月均收入3600余元,这对于我们老少边穷的贵阳完全可以支撑养活一个家!全市卷烟零售户20600户,其中70%的群体是下岗职工,低保户、残疾人、复员军人、职业大学生及两劳释放人员,贵阳烟草为贵阳就业、社会稳定做出了重要贡献!
我今年67周岁,1996年在企业极度困难的情况下岗了,当时生活窘迫、内心沮丧,我在徘徊中选择了零售卷烟,贵阳烟草急经营户所急,想经营户所想,把我一个卷烟一窍不通的“门外汉”培养成一名模范经营户,多年来我们风雨同舟,互利共赢,如今我生活富裕,精神面貌也随之朝着健康发展。因此,我个人认为要想国民经济快速发展,要想消费者利益得到保障,要想烟草行业持续健康发展,卷烟卷烟广告还要做,但必须是朝着身心健康之路加以引导。
新意盎然——安徽中烟在新质生产力实践中的探索与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