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我的朋友小朱心情很是郁闷!她开了一个烟酒店,有一个姓章的顾客在她店里欠了一笔钱,可是章某在一次交通事故中不幸死亡。后来,朱老板到死者家里提起这事。死者的儿子问:“我母亲有欠条给你吗?”朱老板回答道:“你看,都乡里乡亲的,哪有什么欠条啊!当时还有邻居张某某在场呢。不过,我曾经看到过你母亲有个本子,或许她会在上面记着呢?”然而,死者的儿子竟然却说:“我母亲不识字,怎么会记账啊?”最终,朱老板不但没有要到帐,反而遭到死者儿子的质疑。
店主荣老板说,小江是我的同行,同时是某品牌葡萄酒一个系列品种的业务员。因为和我比较熟悉,他便将其推广的葡萄酒在我的店里设了一个铺货陈列点,并且承诺,如果现金结账就在开单价上返还15个点作为给我的陈列奖励,同时留下了有关这个活动细节的宣传单页。
朋友情面,自己又没损失,我自然接受了这种销售方式。只是,本该签订的合同因为小江比较忙一直没有签成。问及此事,他承诺说:“放心,不会出问题的!”我便想,不过千把块钱的货款,而且还没有实际支付,别人都不担心我干吗纠结?即使有什么变故,作为朋友的小江应该不会置之不理吧?所以,我也就无所谓了。
虽然对该葡萄酒的销售没抱多大的希望,但因为该品牌较有影响力,还是得到了一些顾客的青睐,一度走俏,不过补货两三次后销量就回落了。其间,小江离职,专心经营起自己的烟酒店。
两年后,一个自称是该葡萄酒现任经销商的人来到我店里,说此系列葡萄酒已经撤出安庆市场,如果我再进购另一系列葡萄酒,先前的酒品货款就不再收取了。
老实说,我不看好这种环环相扣的“套儿”,于是提出结账,同时说出小江之前的承诺,即结账时在开单价上返还15个点的陈列奖励。可是,来人说领导没有批示。但我坚持,并说有合同为证(因为没有签字,所以没有给他出示),还找出了那张宣传单页给他看。见此,来人就说回去跟领导反馈一下。如此过了个把月,现任经销商才按照当初约定的结账方式跟我结了账。
其实,合同没签供货商还履行了合同,我是幸运的。如果供货商坚持以合同为准,看看合同,发现没有签字,那15个点不给我我也没有办法。
这些教训再次提醒我们:在经营中,不管是进货也好还是赊账也罢,手续真的是很重要啊,——就是亲兄弟也要明算账来往手续莫要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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