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很想写一篇关于素质的文章,火大了,都聚一起了。
顾客王怡来店里买了一条秋裤,女式的,买走三四天以后,又拿了回来,想换一条男式秋裤。说是女式秋裤裤腿上有一个三角形的刀口,是被剪刀不小心牙了一下的。(我清晰的记得她是挑了将近一个小时拿走的,没准自己牙了个剪刀口找托词)。换就换吧!反正没穿,我就满足顾客的需求吧!我耐心的给她拿出来男式秋裤,让她仔细挑拣,顺手把女式秋裤装了起来准备上货的时候拿去经销商那里调换一下。
看她仔细的挑拣了半天,我只好任她慢慢的选,自己又去电脑前打字。约莫过了大半个钟头,她终于满意的说:“就这条了,我拿走了,其他的你拾起来哈”。
我说:“好吧!您走吧!我自己收拾”,心下也松了一口气。感觉这位姐姐太墨迹了!15元的秋裤,至于么!鸡蛋里挑骨头,也忒?!...
想归想,顾客是不能得罪的,何况人家都走了!祝福她心满意足吧!
没想的是,又隔了三五天,这位王怡女士又来到我的店里,告诉我说:“您这秋裤质量不好,我想换一双10元的鞋子,你再找我5元”。
我完全瞠目结舌。
因为是早上,我就没好气的说:“姐姐,您这大清早的,又来这一出。秋裤是您自己选的吧?我没强迫您来买吧?第一次您感觉质量不好您大可说你不要了,我直接退您钱,您另请高就,愿意去哪里购买那是您自己的事。可是,您老挑选了大半个小时,高高兴兴地走了,这过了这些天了,您又来换其他的,您感觉有意思吗?感觉您的15元钱花的很冤是吗?”
“可您想过没有,假如你没拿走这件商品,也许我早就卖出去了”!我真生气了。
“姑娘你别生气,我这是和你商量,我以后还来买东西,你就调换一下是不是,我经常来的”她说道。
我说:“下午那来吧!早上一般不办理商品更换业务,我们商家最忌讳这个!”
她说好,下午过来。而后一直就没来…
改天,又遇到一位老伯。穿一双新买的布鞋过来。“姑娘,你给我换了吧!这右脚很合适,左脚太大了,老掉!”进门就冲我说。
“哪双啊?我看看”我微微一笑。
你猜怎么着,人家一扬脚:“就这双,脚上穿的,刚穿的,从道头走到这里没多远,早上刚买的”。
我一听,不由得火上心头:“大爷!这您试穿了不合适就别穿了,拿过来我立马给您调换,可是,您穿着走了一条街,脚底板都黑了,沾上土了,您换是不是有些不合理呢!”
大爷比我还火:“这怎么就不能给换了?我刚穿上的,不穿我怎么知道一只脚大一只脚小呢!才八九块钱的鞋,我也不至于捣乱吧!关键是没办法穿呀!你给换吧!”。
您看看!口气咄咄逼人!还十分有理。
我特别郁闷!这两天咋净遇上这样的顾客呢!我就跟他讲理:“大爷,您试穿以后感觉不合适您就脱下来穿您的旧鞋过来,拿上新鞋我给你调换不是不可以的,您为什么非要穿着过来调换呢?要是早上我拿一双像您脚上刚脱下来这样的沾满土的鞋子卖给您,您会出钱买吗?同样的道理,您想想?”。
“算了吧!看您一大把年纪了,我什么也不说了,给您换”看他还在叨叨,二话没说,也不想再解释什么了,给他重新拿出来几双,任他挑选。而后,深刻的记住了他的模样。
心想以后再也不会卖任何商品给这样的顾客了,心理承受不起,并不是赚多少钱的事。突然想起了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可以为顾客做主,可这样的顾客,让我们商家情何以堪?作为商家,希望3.15也会为我们商家主持公道,希望双方在买卖中真正的公平合理。请眷顾一下我们的不易,我们卖的是商品也不是委屈啊!
落笔之余,谢谢这些让我感觉无奈的顾客。心存感激,每一缕心绪,都是一次历练。但是,我们还是接触阳光的时间多点,因为,夜幕降临的时候,我们都在梦乡。所以,我们就远离了黑暗,让黑色在美丽的梦里闪光;让愉悦链接阳光,抛却烦恼,淡看云月,宁静致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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