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实施《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任务分工的通知。其中在2014年完成的28项任务中,明确提出将在6月底前出台不动产登记条例。此举已经引起人们广泛热议,笔者觉得这是一项实实在在令人欣慰的举措。这也许能成为一项有效的实招,走出盲人摸象的局限,打破房价屡次调控终成空调的僵局。
出台不动产登记条例,是厘清实情、有的放矢之举。登记条例将为信息联网以及房产税具有积极意义,对此,房地产大佬潘石屹在微博表示,“好政策,能快就更好。我目测、大胆预测,如果今年实施这样好政策房价马上会跌。” 东亚新华地产营销管理中心总监贾玉鹏表示,不动产登记条例将为房产税的征收做好基础工作。著名地产评论员吴其伦认为,房产税一旦开征,房价恐大降20%以上。不同的意见是条例如何保护个人隐私以及信息查询具体细则都有待政策细化完善。依笔者之见,老百姓是拥护条例出台并严格执行的,而唯有那些财产来路不正的富官和投机取巧的富商是极力反对的。我们知道在西方国家,他们官员的财产都不是隐私,倒是我们社会主义国家官员的财产具有了隐私权了。看来条例的出台和严格执行,主要还是要克服那些富官和富商的阻力。
出台不动产登记条例,是动真碰硬、攻坚克难之举。因为触及利益比触及灵魂更难,有少数人大代表认为“关于官员财产公开制度,可以采取定期摇号的办法”、“可以向组织申报财产,但不一定对公众公开”、“官员也是人,也有隐私,官员是公仆,不是老百姓的奴隶”,这样让人觉得这位人大代表说得也对,我们社会的官员还真的不是老百姓的奴隶,他们可以主宰老百姓的命运,因为官员是官,老百姓是民,所以官与民不能一视同仁,因而官员的财产可以在官员那里公开,但老百姓就没有知情权,这就是这部分官员的共同心声,你说这谁是谁的奴隶?这难道也是中国特色?中纪委称今年抽查核实干部财产,是不是迎合了这部分官员的意愿?看来抽查显得力度不够,感觉还是犹抱琵琶半遮面!为官只有堂堂正正,为人才能清清白白!不动产登记条例不能让这些官员例外吧?
出台不动产登记条例,是甩开膀子、真抓实干之举。有道是军令如山倒,法规非儿戏。有阻力也好,有思维定势也罢,国务院决策既出,那就要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照理说,不动产登记条例的出台是促进办事公开的有益举措,“公开”是加强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建设的基本要求,也是我党一贯倡导的工作方法,而今“公开”又成了有难度的新闻,表明以往还“公开”得不够,需要进一步“公开”。然而,群众也担心那些“公开”会变成“赶时髦”的噱头,又有了敷衍的“对策”,脱变成很不尽如人意的“公开”。俗话说,“明人不做暗事”。任何没有权力背景的财产都不是隐私,部分公务员低价抛售房产,被指与不动产登记有关,这有待如实登记,但愿不是“此地无银三百两”的拙力翻版。“公开”的目的是加强群众监督,促进廉政建设,办事情力求公平、公正、公道,使领导和群众的心贴得更紧一些。只有真正公开照章办事,让群众明白,才能推进反腐倡廉。因此,在出台不动产登记条例面前,我们理当直面以对,切莫敷衍!不动产登记剑指降房价反腐败,但愿这只诺大的制度笼子能真正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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