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草在线专稿 这是一封1925年2月19日天津英美烟公司柯深史致上海英美烟公司C.F.沃尔西弗的函,内容涉及联络张学良及其副官事宜,从中我们可以了解英美烟公司在沈阳地区的销售手段。
罗文干(1888年—1941年),字钧任,广东番禺人。民国政治家。据《颐中档案》记载,其在1930年担任东北边防司令长官公署顾问期间,曾私下被沈阳英美烟公司雇用。
此信件内容如下:
当中国新年之前张少帅在沈阳的时候,我们能够引起他的关心,帮助我们获得一些铁路车皮。他的副官,Z.T.王上校私下告诉我,少帅对能够得到一封感谢信也许会感到高兴,而且不仅要从天津办事处,也要从上海的总公司得到一封。
少帅帮助我们的行动,确实是非常慷慨的。我想如果上海有人能正式写一封感谢信给他,这就更加好了。我还建议也要谈到王少校在这件事上给我们的帮助。
我已经写了一封感谢信给少帅。
而在1929年9月18日沈阳英美烟公司贺尔伯致上海英美烟公司柯深史的函中,我们对英美烟公司这种通过送礼方式联络地方官员的做法更加明晰。
你一定已注意到,我在9月12日以我们协议的第7条“同等待遇”为理由,申请改变某些牌子的分级。在一、二天后,我们将会知道这个改变是否批准,但我确信,为使此事的通过,还有免税证件事的通过,以及解决其他各种各样的困难,我们需要给有关方面送些礼。这仅是在邬挺生给当地人讲了我上次给你的信中所说的情况以后,我们的要求就难于得到关心了——我注意到最近几星期中有很大的差别,他们借口说是由于要为部队在中东铁路事件中筹款而公务太繁忙了。
你可同意通过“馈赠”做些工作来扫平我们的道路?这可能要花费好些钱,大概5000多元,因我想厅长和他的部下我都得去疏通一下。“北平”以及其他几种类似牌子的情况,对我们来说,正趋于十分严重,只要有区别对待的税收,我们的牌子就被捆住了。从我们的领事代表处,我们是找不到帮助的——正式是不会带来满意结果的,反而会使另一方更难于对付。我们或者必须准备去“购买”帮助,或者,假如我们决定按正式目录单严格保持我们的分级,那么应将“吉士”那样的有竞争力的牌子削价到128元,并立即把它们放在第7级去。关于此事必须迅速采取措施,故请将你的意见来电告知。
除了送礼之外,英美烟草公司还采取雇用政府官员当顾问的策略联络地方势力。以下两封书信见证了这一事实:
1930年10月17日天津英美烟公司康德致上海英美烟公司董事裴磊函:我刚接到费尔莱10月14日写给你的有关罗文干博士问题的信件副本。
罗在很多场合中是对我非常有用的,包括在此地和沈阳;每当我有需要的时候,我就发现他准备和愿意给我提供帮助。
他的职业是律师,在政府中担任过几个重要职务,目前他是少帅(张学良)的一位顾问,我不知道他是否接受任何报酬,但从他和我的多次谈话中,我感到他的收入是不敷支出的。因此,如有机会增加他的收入,他一定是欢迎的。
我完全赞同端纳的建议,因为我认为,鉴于沈阳当局现在控制着的地区,而罗和参与制订政策的那些人都有个人接触,因此,他对我们是非常有用的。我建议以月为基础雇用他为我们服务,当需要的时候为我们出力。我也认为,这应当是一个私下的安排,如果任何人都不知道我们去雇用他,那么他为我们所起的作用就更大。罗刚到达天津,将要在此地耽留一个时期。我正在和他接触,假使你打电报告诉我你同意这个建议的话,我是能安排好这件事的。
1930年10月30日沈阳英美烟公司康德致上海英美烟公司裴磊函:我现附上10月28日给罗文干博士的信件副本,内容系雇用他为我们服务和他的回答。
你可以看到,我准备付出的费用已超出你的来电所述,而且我还安排从10月1日起就开始付钱。我这样做有很多的重要原因。这些我将在回来之后告诉你。
请你要求伦敦办事处每月将相等于400比利时法郎的款项汇往罗信中所指定的地址,并根据罗信中的要求从10月份开始。我已告诉罗,我们能够做到这些,他对此表示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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