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为计划供应时期的卷烟供应票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卷烟批发业务大部分为原有私人烟草推销机构掌握。随着卷烟工业的国有化和中国专卖事业公司的成立,1953年7月,商业部召开第一次专卖事业公司经理会议,确定在国家既定生产的前提下,按照“先公后私,由大到小”的原则,有条件、有计划地实行包销。当时中国专卖事业公司负责卷烟纸、铝纸收购、分配业务;对全国卷烟实行统购包销;不久又在上海、青岛、天津、广州、武汉、沈阳、郑州等地成立了7个卷烟采购供应站,实行区划供应,就近调拨。1953年底,全国商业卷烟包销量占总产量的90%;1954年第三季度,达到100%。从此,计划经济下的卷烟单一渠道的流通模式逐步形成,其商品运行路线为:卷烟厂———二级站———三级站———零售点。这种模式运行了相当长的时间。
廉心清风 筑未来沐黔烟 贵州烟草商业廉洁文化建设专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