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草在线专稿 随着市场经济的飞速发展,具有连锁经营模式的便利店、烟酒商店、超市等经营业态在卷烟零售中扮演越来越重要的角色,无论是商业中心、交通要道、居民区,还是城乡结合部都能发现他们的踪影。连锁经零售户往往具有统一组织、统一管理、统一要求、统一考核的管理模式,且网点众多、布局合理,不但对烟草专卖管理要求的辖区供货,不得跨辖区货源流动存在冲突,而且在商品价格上有强大的低价竞争力,存在低价倾销、团购销售、打折让利等行为的发生。那么我们应如何强化卷烟零售户的监管呢?笔者结合个人工作经验,浅谈几点关于连锁经营卷烟零售户的监管方法。
首先,要制定连锁经营卷烟零售监管方案。采集辖区内所有存在连锁经营模式性质的卷烟零售户信息,包括经营负责人、经营地址、许可证证号、经营范围等基础信息外,还应注意采集卷烟购进情况、日常经营情况、许可证使用情况及违法违规经营情况等特殊信息,根据具体情况制定具体监管方案,方案可分长期监管方案、短期监管方案、日常监管方案、专项监管方案等,如需联合公安、工商、食品等部门的,还应制定联合监管方案,并由烟草专卖局牵头,及时与相关职能部门取得联系,合理分配执法人员,并进行相关检查部署。
其次,加大专卖执法检查力度。在查看连锁经营卷烟零售户是否依法持证,是否亮证经营的前提下,对连锁经营卷烟零售户的检查要有针对性的开展,因为每个分店购进卷烟后由总部统一集中收回进行二次分配,所以尤要注意对串码卷烟的检查,在仔细检查经营场所有无公开摆卖“假”、“私”、“非”卷烟外,还应注意对定期其卷烟库存的检查,查看是否依法从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卷烟库存卷烟消涨是否正常,是否存放其他分店的卷烟等,发现问题严格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最后,要增强鼓励、引导和规范。连锁经营零售户往往是卷烟零售大户,对烟草行业的发展也存在不可否认的贡献,因此对连锁经营零售户的监管不能过于苛刻,要在保存其货源稳定的前提下,与其结成战略伙伴,采取鼓励、引导、规范的执法方式,加强管理与服务,多进行法律法规的宣传,使其认识到申领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就一定要服从专卖管理部门的管理,一定要从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严格按照统一指导零售价销售卷烟,经过一些系列适当的执法方式后,不断提高其对烟草行业的依赖度,确保其稳定的经营秩序。
总之,对连锁经营卷烟零售户的监管是个长期探索的过程,在摸索中寻求最佳的监管方式,管理与服务相结合,根据具体情况制定相应的监管方案,发现违规经营要给予严厉的惩处,另外要加强对连锁经营零售的鼓励、引导和规范,努力营造竞争正常有序的卷烟零售市场环境,维护传统零售客户特别是中小客户的经营利益,促进整个卷烟零售业的健康、和谐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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