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草在线专稿 2013年5月30日下午,一场抓捕行动正紧张而又悄然有序的展开,当湖北孝感市梦珠宾馆服务员用略带颤抖的声音叫开门牌号为“888”的客房门后,公安干警犹如神兵天降,迅速扑进房内,1分钟后,本案“主犯”余志红的手上多了一副锃亮的手铐,随着主犯余志红顺利抓捕归案,标志着经营长达5个月之久的“5·30”余志红团伙销售假烟网络案正式收网,也宣告了以余志红为首、长期经营假冒卷烟犯罪团伙的覆灭。
案发两地 剑指一处
2012年11月的一天,孝昌县稽查大队办公电话骤然响起,这是一个普通的举报电话,拉开了“5.30”销售假烟网络案”案件的序幕。举报称城区某街有一男子贩售假冒卷烟,假烟由一个陌生男子开小型面包车送到黄某家中,案情就是命令,接到举报后,稽查大队全体人员立即行动,经过多天的摸排、分析,初步锁定了举报对象,鉴于黄某经营假冒卷烟金额可能较大,2013年1月19日,县烟草局责成专卖办、稽查大队组成案件经营专班继续蹲守调查。
正当稽查人员紧张有序地侦查案件时,另一条线索进入办案人员的视线,加快了案件的侦破进度。2013年2月,该局小河专管所在辖区进行市场检查时,先后查获几起假冒卷烟案,涉案卷烟都是同一假码。本着“见烟、见人、见网”的办案决心和思路,稽查人员迅速对上述假冒卷烟的来源进行调查。经询问得知,这些卷烟均为一名40来岁中等个的秃顶男子送来。他送货一般用的是鄂K1D256的小型货车,将假冒卷烟送往孝昌县的周巷、夏庙、小悟等乡镇。当信息汇报到县局后,引起了局领导的高度重视。这起案子的涉案范围和金额有多大?涉案卷烟与前几起案子完全相同,是巧合,还是同一团伙所为?县局局长万贵华迅速组织召开了专题会议,部署案件调查工作。鉴于案案情复杂、影响面广,会议形成一致意见,成立由万贵华局长任组长,县局专卖办牵头、稽查大队和公安干警参与的案件经营工作专班,全力侦破此案,力争把该案办成一个孝感烟草系统内有影响的大案。专案组经过近2个多月的深入调查,逐步摸清了案件的基本情况。开车送货的秃顶男子叫肖正华,孝南区肖港镇丰胜村人,其上线为邻村人余志红。余志红盘踞孝感、以孝感为中心,发展团伙,长期向周边县市贩售假冒卷烟。余的上线是福建人方某和李某,所有货源均由他们提供。更令人兴奋的是,调查结果证明了专案组的分析,余志红正是肖正华和前一案件嫌疑人黄长江的共同上线,专案组随即将两案进行并案侦查。
调查取证 欲擒故纵
案件的主要脉络已基本摸清,目标人员已经锁定,只有获取足够证据,才能对该团伙实施有效打击。在接下来的侦查取证过程中,该局调动全局力量,在人力、物力、财力上全力保障。由于涉案人员较多,关系错综复杂,嫌疑人狡诈多疑,“进货”路线和“送货”路线经常变更,运输方式和手段时常变化,加大了侦查取证的难度。针对案件进展情况,侦破专班召开碰头会,分析案情,改进侦破方案,并对参与办案人员提出了严格保密等纪律要求。专班人员和公安干警战严寒、牺牲节假日和周末休息时间,全身心投入案件侦破工作。在案件侦办的关键时期,县局分管专卖工作的徐建东副局长面临儿子参加高考的紧张时刻,但他全身心地投入到案件经营的指挥工作。专班人员耐心经营,为后期取证和抓捕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经过近5个多月的艰苦经营和侦查取证,专案组逐步掌握了第一手证据材料。2013年5月25日,案情突发意外。根据情报,嫌疑人肖正华准备将一批假冒卷烟通过我县某物流公司发往外地。专案组获此信息后亦喜亦忧,喜的是嫌疑人肖正华手中有大量的假冒卷烟,将会对案件证据的固定起到决定性作用。忧的是如果做出扣烟抓人的动作,“肖正华出事”的消息必然会很快传入上线余志红的耳中,又会打草惊蛇,案件经营也会前功尽弃、中途夭折。但若对此重要线索置之不理,铁的证据就会从眼皮下流失。机会稍纵即逝,专案组人员面临着进退两难的局面,怎么办?以万局长为首的专案组当机立断,大胆做出扣烟放人的决定,同时,利用嫌疑人多疑而侥幸的心理,在具体操作上故布疑阵。他们耐心地等待着肖正华将烟送到托运部办完手续离开,将这一过程秘密摄像取证。当托运部的运输车装上假冒卷烟运往武汉途中,办案人员上路实施“例行检查”,拦截运输车,查扣了所运卷烟。此次“例行检查”共查扣假冒卷烟550条,价值132000元。对这次“偶发事件”余志红与物流公司之间互相猜疑,殊不知他们的一举一动完全在办案人员的掌握之中。事后情报显示,扣烟放人的决策非常正确而及时,既保全了证据,又没有打草惊蛇。根据已锁定的证据显示,该团伙涉案金额达到数十万元,相关当事人已涉嫌非法经营罪,我局依法将案件和前期取得的证据移交县公安局,由公安局立案侦察。
擒贼擒王 适时收网
2013年5月30日,专案组获取信息,案件主犯余志红因长期参与聚赌,欠码钱数十万未还,为躲避赌债,伺机外逃,可能于30日或31日离开孝感。面对突如其来的变化,我局与公安局紧急磋商后,一致认为该案证据确凿、时机成熟,应该及时收网;一旦让余志红离开监控视线,再要抓捕将非常困难。必须于5月30日18时前将首要嫌疑人余志红抓捕归案,如果他一旦逃跑,前期的所有努力将付之东流。因同案犯肖正华和黄长江居住环境复杂,不宜夜间入室抓捕,专案组决定于次日再进行抓捕。为严防他们外逃,专案组制定了多套应变方案,派出若干小分队在他们落脚之地蹲守监控。鉴于多点出击,公安干警和烟草稽查人员全部出动。县局局长万贵华亲自协调、指挥,并参入抓捕,极大地鼓舞了参战人员的士气。5月30日下午,嫌疑人余志红在孝感城区落网。5月31日,专案组又兵分两路,正准备对肖某和黄长某实施抓捕时,肖、黄二人却突然不知所踪,唯见小货车停放在其住处。气氛骤然紧张起来,难道余志红落网的消息已经泄漏?下一步怎么办?专案组临危不乱,迅速启动应急方案,通过内线确定肖、黄二人仍在孝感和孝昌境内的准确消息后,决定实施抓捕,5月31日上午肖、黄二人分别在孝感城区和孝昌城区落网。抓捕黄长江后,又在其住宅和仓库内现场查扣尚未售出的7个品种卷烟147.1条,案值19684元。3名主要嫌疑人抓捕归案后,公安干警立即展开审讯。审讯伊始,他们抱着死不开口、顽抗到底的心态进行对抗。通过几次较量过后,在铁证面前,嫌疑人肖正华首先崩溃,陆续交待了自己的部分违法事实;随后,黄长江和余志红也交待了其部分违法事实。
打恶务尽 未有穷期
“5.30”网络案件收网后,鉴于案情复杂、涉案人员多、涉案金额大,县局局长万贵华和副局长徐建东于6月1日赶赴孝感,向市局严继松局长和叶景军副局长作了专题汇报。市局领导高度重视,充分肯定了“5.30”经营案件收网工作,并对案件的下步办理提出了要求。由于“5.30”网络案件主要危害孝昌和孝南两地市场,孝南公安和烟草也掌握了该案的一些线索,为保证将案件深挖到底,对涉案人员一网打尽,两区县烟草、公安办案人员打破地域界限,全力提供支持。在市局领导的精心指导和专案组人员的共同努力下,经过半个月时间的反复审讯,3名嫌疑人陆续交待该团伙的成员结构及贩售假卷烟的运作模式。他们以余志红为首,其上线为福建云宵人方园红和贵州人李邦成(现住福建云宵,专门贩售假烟),其主要下线由肖正华、黄长江、余加祥、曾艳周、彭建刚、王安咏和负责运输环节的余建桥组成,而涉案的销售终端,包括经营户和个人则多达40多个。公安机关为抓捕方某,远赴福建蹲守长达半月之久,但因多种原因,目前尚未将方某抓获。为调查其他落网下线的证据,专案组又四下武汉,频繁往返孝感与孝昌之间,在充分获取相关证据后,又于7月26日、10月14日、15日分别将将同伙余加祥(主犯之子)、彭建刚和曾艳周在孝感抓获。截至2013年10月15日,本案共抓获并刑事拘留7人、批捕5人。上线方园红和同伙王安咏则分别由警方实施网上追逃。该案查获涉案卷烟共计13个品种共计6023条,涉案总值1003116元;其中现场查扣卷烟998.7条,涉案值达175183元。该案涉及到的孝昌、孝南等县市的40余名下线均受到不同程度的经济处罚。
涉案人员情况:
本案上线:方园红,男,1985年10月出生,福建省云宵人,余志红的主要供货上线之一,11月18日被网上追逃。
本案上线:李邦成,男,1992年4月出生,贵州省纳雍县人,余志红的主要供货上线之一。
本案主犯:余志红,男,1965年生,孝感市孝南区肖港镇群华村人,团伙中主要负责组织货源,资金结算和策划销售工作。5月30日被刑事拘留,7月5日被依法批捕。
同案犯:肖正华,男,1965年生,孝感市孝南区肖港镇丰胜村人,主要负责收货,发货兼终端销售和运输工作。5月31日被刑事拘留,7月5日被依法批捕。
同案犯:黄长江,男,1964年生,孝感市孝昌县人,主要负责孝昌境内的终端销售。5月31日被刑事拘留,7月5日被依法批捕。
同案犯:余加祥,男,1986年生,孝感市孝南区人,余志红的儿子,负责卷烟销售,7月26日被刑事拘留,9月1日被依法批捕。
同案犯:彭建刚,男,1970年生,孝感市孝南区人,余志红下线负责卷烟销售。10月14日被刑事拘留,11月15日被依法批捕。
同案犯:曾艳周,男,1974年生,孝感市孝南区人,余志红下线,有时帮忙余某储存卷烟。10月15日被刑事拘留。专案组考虑到曾艳周家有80多岁又体弱多病的老母和一个患白血病多年的女儿,鉴于其在本案中的从犯角色,且曾艳周又是家中的主要劳动力,出于人性化执法的理念,11月10日,经两局协商,决定对曾艳周取保候审。
同案犯:王安咏,男,1958年生,孝感市孝南区人,余志红下线负责卷烟销售,现网上追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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