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草在线专稿 为全面贯彻落实2013年全国烟草专卖管理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内部专卖管理监督,构建“制度完善、职责明确、监管到位、奖惩分明”的内部监管体系,节实加强“事前、事中”监管,促进卷烟经营的规范,笔者所在单位开始运用“非现场监管”模式,增强了内部监管的主动性,提高了自律的自觉性。
非现场监管是指专卖内管按照规范卷烟经营监管目标,全面、实时、持续地收集卷烟经营信息数据,设定相关指标和预警,定期进行监测分析,针对性监管的过程。
笔者认为要应用好“非市场监管”模式,一定要抓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是要明确制度职责。建立明晰的工作制度和工作职责,充分发挥非现场监管成本低、效率高、对被监管机构干扰程度小的优势,更加合理地配置监管资源,降低监管成本。解决内管人员应“干什么、怎么干、应干得怎么样”的问题。
二是优化工作流程。按照非现场监管模式,对监管业务流程进行科学合理的调整,实现监管资源的有效整合,强化非现场功能,增强监管的全面性、前瞻性和系统性,同时可以让监管工作更有效。
三是强化信息收集,利用信息系统、人工收集、卷烟经营单位备案等方式,对监管所需的基础数据和非数据信息进行收集、整理,为非现场监管指标监测、预警监测和分析质询提供数据支撑。
四是强化指标监测,主要针对本辖区卷烟非法流通情况等各项指标的监测、分析,有效应用分析结果,对卷烟经营的不规范行为,向经营部门提出分析质询线索和依据。
五是强化预警分析,针对系统出现的订单总量异常、订单结构异常等预警,运用单一分析或综合分析等方法,每月进行一次分析,并提出有效的建议和意见。
六是推动结果应用。建立非现场监管结果应用制度,经营部门通过监管结果的反馈,发现不足,采取措施有效加强内部卷烟经营的规范管理,提高规范生产经营的执行力。
总之,在实际操作中,一定要把握好“制度完善、职责明确、监管到位、奖惩分明”的原则,不断丰富内容,确保非现场监管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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