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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县级局如何加强专卖零售许可证管理(上)

2013年02月04日 来源:烟草在线专稿 作者:黄立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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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烟草在线专稿  

  一、目前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烟草专卖行政许可是烟草专卖行政管理中最基础的环节之一,《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第三条规定:“国家对烟草专卖品的生产、销售、进出口依法实行专卖管理,并实行烟草专卖许可证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六条规定:“从事烟草专卖品的生产、批发、零售业务,以及经营烟草专卖品进出口业务和经营外国烟草制品购销业务的,必须依照《烟草专卖法》和本条例的规定,申请领取烟草专卖许可证。”,可见,烟草专卖许可证是实施烟草专卖管理的基本保障,是烟草专卖制度的核心制度,是烟草专卖管理的最基础环节。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作为四种烟草专卖许可证之一,是县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准许具备法定条件的申请人从事烟草制品零售业务的证明文书。县级局作为烟草专卖最基层的执法主体,对辖区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进行受理、审核、审批、发放和后续监管是其主要职责。持证卷烟零售户作为烟草网络建设的终端,直接面对广大消费者,是行业共同价值观的直接体现。而把“烟农、零售客户、员工”放在心上则是落实国家局坚持“两个至上”、推动行业“三个发展”、做到“三个始终”,树立“五种意识”基础的、根本的措施。因此,做好有关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各项工作对于体现行业共同价值观,加强卷烟零售市场的管理等具有重大意义。但在实际工作中,却存在着关于烟草专卖专营体制和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等的诸多误解,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对持证经营理解不够。认为现在是市场经济,什么都在放开,烟草专卖的体制也要放开。

  (二)认为申请办证所需提交的材料比较烦琐。特别是有些地方将工商营业执照当作办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前置条件,有些地方附加了一些非法定需要提交的材料,导致申请人办证要准备的材料较多,从而觉得办证麻烦。

  (三)零售许可证擅自转让现象较为严重。主要是春节过后,卷烟销售进入淡季,有些经营状况不佳的经营户产生了外出打工的念头,就随意将店面、店内各种证照及商品转让给其他人经营。

  (四)证照不符现象也较严重。由于擅自转让许可证,有些新接手的经营户不愿再去重新办理营业执照,造成证照不符现象。

  (五)零售许可证发放存在城乡失调。主要表现为城区和乡镇零售户数量占了较大的比例,而农村地区和偏远山区却办证量不多。有些行政村甚至成了空白村。

  (六)零售许可证监管存在盲区。主要是市场监管员日常监管工作不到位,有些区域长期处于无人监管的状态。

  (七)未亮证经营情况屡有出现。由于对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重视不够,有些零售户对亮证经营的意识不强,乱丢乱放和随意遮挡的情况时有发生。

  (八)无证批发行为仍然存在。突出表现为乡镇一级的零售大户,为抢占客源,采取低价倾销和薄利多销的形式,有时违反规定无证批发销售卷烟。

  二、产生以上问题的主要原因

  笔者认为,产生以上问题的原因很多,既有外部的,也有内部的,既有整体性的,也有个别性的,概括起来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烟草专卖法律法规的社会宣传还不够广泛、深入。特别是关于烟草专卖许可证制度、持证经营、一证一摊等内容还不了解和理解。

  (二)行政许可的公开、公示工作还有待加强。对于行政许可申请的各有关需公开、公示的内容,在公开、公示的范围和渠道上还不够完善。

  (三)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办理还不够严格,缺乏总体上的控制和规划。

  (四)卷烟零售户的持证、亮证意识普遍还不够强。对于新办证卷烟零售户的法律法规相关知识培训有所欠缺。特别是对烟草专卖许可证的重要性和“含金量”认识不足。

  (五)市场监管还不到位。一是市场监管员的走访服务存在盲区;二是对违法使用许可证的行为监管不力;三是对其它卷烟违法行为,特别是卷烟大户的打击针对性不强。

  (六)对卷烟零售户的后续培训教育不够。基本上是办了证就不管了,犯了错,也是重处罚,轻教育。

  三、加强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管理的主要思路和具体措施

  针对以上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产生原因,笔者认为,在加强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管理上,主要做到:抓住两个方面(外部和内部)、管好三个环节(事前、事中和事后),具体措施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提前准备,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从源头把握零售市场的真实情况

  笔者认为,要加强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管理,首先要从源头开始抓起,提前做好铺垫和准备,营造良好的外部社会氛围。

  1、做好专卖专营、持证经营等烟草专卖政策法规的宣传和办证公开公示等工作。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体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中所规定的烟草专卖许可证制度,依法实施行政许可是国家法律赋予烟草专卖行政管理部门的职责,使持证经营卷烟的意识深入人心,人人皆知,得到社会的广泛理解和认同。同时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的规定,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办理烟草专卖许可证的条件、要求、程序、时限等需公示的内容通过公示栏、电子查询系统或者互联网等方式予以公示,方便公众阅读和了解,也要明确统一的办证标准,尽量减少人为因素的影响。

  2、科学制订卷烟零售点合理布局实施方案。卷烟零售点合理布局实施方案,是对卷烟零售点合理布局的总体规划,对加强辖区零售许可证的管理起着统领全局的作用。在主体合法、内容合法的前提下,主要做到程序要合法,即按以下程序制订合理布局实施方案:

  (1)开展调研,形成初稿。调研的内容主要包括专卖管理方面的信息、卷烟营销方面的信息和辖区基本信息三个方面。调研的主要指标有人口数量、经济发展水平、消费能力等,同时要对卷烟消费市场的分布情况和发展趋势、零售户的盈利能力和水平、零售户的分布情况和发展趋势、居民的消费习惯、无证户数量等信息参数进行调查研究。调研信息采集完成后,本着“满足消费、方便购买、服务便捷、利于管理”的原则,进行归纳和整理,从中找出规律,得出结论,选取合适的模式,制定适宜的标准,形成合理布局规划初稿。

  (2)举行听证会,听取社会各方意见,并进行修订完善。听证会由县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主持(但目前也有很多地方由市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听证,修订完善后下发各辖区县级局执行),严格按照听证程序,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并根据听证记录进行修订完善。

  (3)报当地政府法制办备案,并向社会公布。已定稿的合理布局方案,还必须报当地政府法制办备案,并通过各种适当的方式向社会公布。

  3、准确建立三种个性化卷烟零售市场经营户档案。县级局要定期开展辖区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持证户的基本情况调查,从辖区总人口、流动人口、各类持证户数量、业态、月均总销量等方面,按“每证一案”的原则,建立健全辖区内持证户档案。在此基础上,按照持证零售户经营业态、月均销量、消费群体、守法程度建立辖区个性化的卷烟零售户档案。

  (1)找出酒楼、宾馆、歌舞厅、游戏厅、电话亭、加油站、风景区以及名烟名酒店、大型商场、超市、连锁经营的便利店等特殊零售户,按经营业态为标志建立辖区“特殊群体卷烟零售户档案”。

  (2)找出具有卷烟批发嫌疑和存在违法经营情况特征的持证零售户,按违法经营次数建立辖区内“重点监管持证零售户档案”,对于违法经营的持证零售户,档案中要查明违法经营的卷烟(雪茄烟)性质、数量、品牌、来源及处理情况。

  (3)调查辖区内经营卷烟(雪茄烟)无证户分布、外来无证户籍贯情况,按季度编制辖区“卷烟无证经营户档案”,详细记录经营卷烟(雪茄烟)的品牌、进货渠道、月均销量,是否摆卖假、私、非烟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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