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草在线专稿 某县烟草专卖局稽查中队在对辖区内市场进行日常检查时,发现零售户李某的柜台上摆放着两条尚未拆封的假冒“泰山”卷烟,稽查中队便对该零售户的两条卷烟做出了先行登记保存的决定,随后烟草专卖局以销售非法生产的卷烟为由对该零售户做出了行政处罚,在处罚事先告知时,零售户提出了卷烟是被不法分子掉包的辩解理由,此时的执法人员如何来认定零售户做出的辩解的真实性。
本人认为,每个人都有趋利避害的心里,零售户提出这样的辩解无非就是想唤起执法人员的同情不被处罚或者减轻处罚,但是作为专卖稽查人员必须做到自己的本职工作,不放过违法行为的同时也要具体情况分别对待,要对零售户的辩解进行分辨,判断是否事真实的,才可以决定是否要采纳。
分辨零售户的便捷的真实性,主要因素有以下几个方面:
1、录像证据。在有条件的小型商店中,在其经营场所都安装了监控录像,如果能够用录像资料来证明零售户的辩解,这说明卷烟确实被掉包了。
2、查看零售户有没有违法记录。如果零售户之前从没有发生过违法经营的行为,一直是守法经营。此时,零售户的辩解可靠性强一些,否则,虚假的狡辩可能性比较大。
3、从数量上来判断。被不法分子掉包的卷烟往往是一条或者是两条,数量不大。但是如果在柜台上的假烟数量较大的话,该辩解的虚假成分要多一些。
4、查看其他经营场所或库存中有没有假烟。卷烟被掉包之后进行销售,零售户往往是没有发觉的,此时掉包后的假冒卷烟就只在柜台附近,如果在零售户的其他经营场所或库存中发现假烟的话,零售户的辩解虚假的可能性较大。
5、从卷烟的价格上判断。不法分子进行卷烟掉包,一般是只针对中高档卷烟,如果该零售户声称被掉包的是低档卷烟的话,该零售户的辩解虚假的可能性大。
以上5个方面中,第一个录像证据可以作为认可零售户辩解的直接证据来采用,其他四个方面不能直接证明零售户辩解的真实性,还需要通过其他证据来综合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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