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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形势下如何实现卷烟销量的恢复性增长

2014年01月08日 来源:烟草在线专稿 作者:洪胜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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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烟草在线专稿

  一、实现卷烟销量恢复性增长的意义

  凌局长的“三大课题”既给所有的烟草人一个“勤于思考”的机会,又为大家指明了未来几年“努力求索”的方向,笔者作为烟草基层战线上的一员新兵,也不由地开始思考彭泽烟草的“改革红利、发展潜力、追赶目标”。数据显示:2013年全年,江西彭泽烟草卷烟销售总量不足50000件,人均销量仅7条,而同期其他兄弟单位业已实现人均9条的销量,差距明显,即使与全市平均水平相比,也严重滞后。江西彭泽卷烟市场是不是已经饱和?卷烟销量还能不能增长?通过市场调研反馈的信息,吸烟人群并没有大幅减少,而且随着当地“澎湖湾工业园”、“定山工业区”等招商引资项目的建设,大量外来务工人员涌入,更增加了庞大的卷烟消费群体。在这样充满潜力的发展环境下,卷烟销量却没有突破性的进展。

  可以想见:在高额暴利驱使下,不法分子依旧铤而走险,通过各种渠道违法经烟,利用执法漏洞逃避打击,从而制约卷烟销量的增长,既危害了广大消费者的身心健康,也造成了国家正常税收的大量流失。换言之,在不法分子的“活动”下,本应有的正常销量流失了,亟需“恢复”。

  因此,彻底净化卷烟市场环境,将因不法分子搅扰所流失的销量找回,实现卷烟销量恢复性增长,就是我们应奋起追赶的目标;通过卷烟销量恢复性增长促成税利的增长,就是我们改革的红利;而地方政府“沿江大开发”战略为卷烟销量恢复性增长提供的一系列新的外部机遇和优势条件,则是我们发展的潜力。

  二、制约卷烟销量恢复性增长的市场环境分析

  “管得好才能卖的好”,卷烟销量恢复性增长乏力在很大程度上与卷烟市场环境是分不开的,纵观彭泽卷烟市场管理现状,可以发现有以下几个难题:

  1、市场广阔,监管难度大。截至2013年底,彭泽县域内共有持证卷烟零售客户1611户,而县烟草局一线稽查人员仅10人,按人头划分,平均每人约分管160余名零售户,工作量之大可想而知,难免顾此失彼。加之农村市场交通不便,分布滥散。往往是一个村绵延十几里,尤其是部分地处山区的乡镇,车辆无法到达,只能徒步检查,这就使全面检查市场的周期延长,影响对违法违规行为的及时打击。

  2、单兵作战,监管力度弱。一直以来,由于行业的特殊性,在卷烟市场监管工作中,都是烟草局在“单兵作战”。虽然烟草稽查人员夜以继日、不辞劳苦地开展市场检查,悉心守护卷烟消费环境,也取得了一定的战果。但在面对“暴力阻挠执法”、“案件调查取证”、“案犯追捕”等问题时,就显得力不从心。特别是近年来,涉烟违法犯罪分子的违法手段越来越高明,违法途径越来越广,缺乏公安、交警等职能部门的有效配合,烟草稽查人员经常是“有案查不了”、“案犯抓不住”,卷烟市场监管达不到理想状态。

  3、烟草法律法规宣传不到位,群众法制观念淡薄。虽然每年都要开展多次烟草专卖法律法规的宣传,但是宣传手段陈旧,宣传效果并不明显。近些年,彭泽县局稽查人员在依法检查、先行登记保存涉案违法卷烟时,有的违法经营者煽动不明真象的群众围攻、殴打、哄抢查获的卷烟。事后在对闹事者进行批评教育时,他们却表示不明白什么叫“乱渠道进货”,并认为只要不卖“假烟”就不算违法。

  4、客户自身诚信经营意识不强,缺乏社会舆论的有效监管。一些资金少、备货少的客户,当某个规格的卷烟卖完时就会选择从非法渠道进烟,甚至为了盈利,不惜牺牲诚信,售卖假烟。而与之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大多数群众对客户的违法违规行为或不知晓、或视而不见,即使买到假烟权益受损时,也倾向于私下解决,不向烟草局反映,更不愿主动提供涉烟案件“线索”,以免“得罪人”。

  三、探寻新的市场监管模式实现卷烟销量恢复性增长

  上述卷烟市场凸显的问题再一次证明,原有的单一行业管理模式已不能很好地适应市场形势的变化,如果不在市场监管的方法和手段上做出改变,建立起新的监管模式,那么面对上述的诸多问题,只能干着急,卷烟销量恢复性增长的目标也只能止于书面。因此,有必要发动一场“全民参与”的卷烟市场管理“攻坚战”,借助整个社会的力量,使烟草专卖管理回归社会、回归群众,实现专卖管理与社会效益的有机统一,为卷烟销量的恢复性增长创造良好市场环境。

  (一)发挥政府强有力的主导作用

  与烟草行业贫乏、软弱的执法手段相比,地方政府具有强大的协调调度能力、执行落实能力以及社会影响能力,如果将地方政府的这三种能力引导至卷烟市场管理中,必然可以实现突破性的进展。与此同时,地方政府正在提出一个“大食品管理”的概念,而卷烟作为一种特殊的食品,将其纳入“大食品管理”的框架中尤为需要。一旦地方政府主动承担起卷烟市场监管之责任,那么通过地方政府的政令,就可以使各职能部门、乡(场、区)镇转变原有的意识,视卷烟市场监管为己任,自发地监管卷烟市场,将其提升至新的高度。

  1、加强与地方政府的沟通协调,成立由县长任组长,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和县委常委、县政府分管副县长任副组长,各职能部门和各乡(场、区)镇主要领导为成员的“烟草专卖社区化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将卷烟市场监管工作纳入全县各乡(场、区)镇、职能部门社会综合治理考评范畴。通过县综治委与各职能部门、各乡(场、区)镇签订责任状,明确县公安局、工商局、交通局、物价局、质监局、检察院、法院等部门以及各乡(场、区)镇在卷烟市场监管中的具体职责与硬性指标,对“状态不好、动作迟缓、工作不力”的单位,按相应的标准扣除其年终社会综合治理考评得分。

  2、依托乡(场、区)镇下辖的社区,将卷烟市场监管与社区日常工作相融合,由各乡(场、区)镇所属的社区指定一名联络员,协助县烟草局宣传烟草法律法规,收集涉烟案件线索,汇总上报资料,定期巡查烟草市场,建立经营户及无证户台账,配合县烟草局处置涉烟纠纷。在此基础上,组织联络员参与培训。一是加强其对烟草政策法规的理解,做到“能学、善听、会讲解”,使之成为烟草政策法规的“宣传员”;二要提高其业务能力,掌握真假烟识别的技巧,使之成为卷烟市场秩序的“管理员”;三要其学会对专卖执法行为和行政行为进行监督,掌握用零售户销量的变化来分析烟草市场的动向,使之成为客户守法经营的“监督员”;四要其学会对市场信息的收集整理,提高信息收集质量,培养和发展更多的信息耳目,形成遍布基层的情报网络体系,使之成为卷烟打假信息的“情报员”。

  (二)发挥群众的舆论监督能力

  彭泽卷烟市场环境的恶化,在很大程度上与群众监管的缺失是密不可分的。长期以来,包括烟草部门在内的各家执法部门,对零售客户的一次违法违规行为只能给予一次处罚,这种处罚往往“打不痛”零售客户,而且是“治标不治本”,不能从根本上断绝客户“违规的念想”。群众的舆论监管则不然,一旦发现某位客户有违规或者不诚信的现象,群众可以通过口口相传的方式,“一传十、十传百”,形成一种无形的舆论压力。因此,提升群众参与卷烟市场监管的意识,对市场秩序的完善有着深远的意义。

  1、加强宣传教育,提高群众法律法规的“知晓度”。烟草专卖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依然是当前建立和发展卷烟诚信市场的一项重要任务,群众知晓了烟草专卖法规,了解了相关政策,烟草专卖市场诚信经营的根基才打得牢、筑得实,也才有良好的市场建设空间。因此要借助在社区、村组设立宣传栏、在城乡结合部刷印专卖法墙体广告、送法进社区、公共场所LED屏幕滚动播放等方式,广泛宣传烟草专卖法律法规,使广大群众清楚客户的哪些行为属于违法违规,哪些做法侵害了消费者的合法利益,让群众的舆论监管有所侧重、有的放矢。

  2、激发广大群众监管卷烟市场的意识。公开卷烟打假举报电话12313,对实名举报做到接报必查、查实即奖、做好保密,鼓励群众主动收集、提供涉烟案件线索。利用“3.15”、“12.4”和节假日等契机,开展消费者真假卷烟识别比赛,使群众掌握基本的识假辨假能力,通过电视、政府网站曝光重大案件,以案释法,警示、引导、教育群众,及时曝光违法违规的零售户名单,将其违法违规行为公之于众。印制包括烟草专卖管理工作政策动向、烟草法律法规等内容的宣传手册,着重就“烟草专卖社区化管理”工作相关内容进行宣传,使广大群众了解该项工作的目的和意义,深刻认识“卷烟打假、人人有责”,从而主动参与其中。

  (三)发挥零售客户自我规范能力

  俗话说“打铁还需自身硬”,不论是政府领导下的各职能部门、乡(场、区)镇对卷烟市场的监管,还是广大群众及消费者自发的社会舆论监督,对卷烟市场环境所起的只是来自外部的一种推动作用,不能解决其根本。而卷烟市场秩序的好坏,从更深层次意义来讲,是需要零售客户自我规范、自我约束、自我遵守的。只有在对零售客户保持常态化、高效率、全方位监管的同时,积极引导其树立诚信经营意识,使得诚信经营的利益越来越多,诚信经营的氛围越来越浓,违法违规的空间越来越小,才能实现卷烟市场秩序“质”的转变。

  1、加大零售许可证的管理力度,提高办证门槛。将《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的宣传摆在同烟草专卖法律法规一样的高度,确保所有的持证客户耳熟能详。严格按照合理布局的要求,杜绝人情证、关系证,对私自非法转让、不具备经营条件的要坚决予以核销或者注销,通过加大宣传、严格管理,务必使许可证的分布趋于合理,含金量得到提高。

  2、采取多种方式对客户的经营进行“一对一”指导,将卷烟陈列、品牌推介技巧,库存管理和安全防范知识,结合地域、人文、消费习惯等特点有所侧重地进行灌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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