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草在线江西消息 为维护国家法制统一,保障烟草行业政令畅通,加强对系统各类管理规范的监督,近日,江西省局印发《江西省烟草专卖局管理规范备案审查办法》,对全省系统各单位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制订的,调整行政管理行为和生产经营管理活动,涉及不特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一定时期内反复适用的规程、制度、办法等规范性文件和其他管理规范进行备案审查。
《办法》明确,全省系统各单位要在管理规范制订印发后10日内报上一级单位备案审查。备案审查期限一般为60日,由法规部门指定专门人员负责办理。涉及重大或者疑难事项的,通过集体讨论的形式决定。主要审查是否存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上级单位有关政策文件要求的条款;是否存在超越法定职权或者监管缺位的情况;制订程序是否违反规定;是否存在重大法律风险。
《办法》强调,省局(公司)和系统各直属单位法规工作部门提出的备案审查意见,要经单位主要负责人或者分管领导审核同意后,才能作为正式意见予以执行。在接到上一级单位的通知后,相关单位要立即停止执行该规范中需要纠正的条款,并及时采取措施对管理规范进行修改或者废止,同时将有关情况在30日内报上一级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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