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草在线据国家局网站报道 为进一步加强对全市卷烟零售市场监管情况检查工作,准确、客观反映卷烟零售市场净化水平,根据《北京市卷烟零售市场监管情况检查办法》,结合市场检查实际,近日北京市烟草专卖局制定下发《北京市卷烟零售市场监管情况检查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
《细则》进一步规范了检查程序,统一了检查标准,明确了检查内容。并明确专卖处负责建立市场监管检查人才库,成员由专卖处和区县局人员组成,区县局检查人员由各区县局进行上报,经审定后纳入人才库。卷烟零售市场监管情况检查应遵循区县检查人员不得检查本辖区市场、检查小组成员不得由同一单位人员组成、区县检查人员全年参与检查的次数应趋于平衡的“回避、交叉、轮流”原则,由专卖处组织调配。
《细则》对检查内容、检查标准、检查程序、抽样规则及检查结果应用等方面进行明确要求。其中,检查内容包括许可证管理、无证经营卷烟、非法渠道进货,包括公开摆卖和私藏暗卖假、私、非卷烟、天价烟摆售、卷烟促销、违法违规类招牌等内容。所抽查对象应覆盖各种地理环境、经营业态和销售规模。根据不同检查地区,每次选取不同检查人员开展交叉检查,并采取异地、隐身、交叉、错时的方式开展。采取隐身方式,通过观察、询问等方式进行检查,然后亮证对零售户经营场所进行全面检查,最后零售户在市场监管检查入户登记表上现场签字确认,零售户不配合签字确认的,由不少于两人的检查人员代签。对于检查结果,专卖处将以适当方式进行通报,检查结果计入年度行政执法责任制考核,并及时将市场监管检查问题户反馈各相关区县局。各相关区县局加强监管,做好复核、整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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