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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吴江:烟草零售先“证”后“照”有新规

2013年12月18日 来源:烟草在线江苏消息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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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烟草在线江苏消息  近期,江苏吴江工商局与烟草专卖局通过协商,对烟草零售行业的“证”、“照”办理先后顺序作了调整。由原来先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再凭执照办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改为先“证”后“照”,也即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将作为办理营业执照的前置程序。该项规定将从12月1日起实施。

  工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此举旨在提高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办证率,进一步规范烟草零售市场秩序。

  如果是已经领取营业执照的个体工商户,原来经营范围没有卷烟零售项目,现在需要经营卷烟的,应当领取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后再到当地工商管理机关办理经营范围变更手续。在办理过程中,遇到问题的市民也可拨打12315工商便民热线进行咨询。

  根据《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第四条规定,已经依法取得许可证或者其他批准文件,但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并擅自从事经营活动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照规定予以查处。无照经营是法律所不允许的违法行为。有证无照经营卷烟是违法行为,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也将不予供货。因此只有“证”“照”齐全,才能从事卷烟零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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