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草在线榕江消息 为有效规范卷烟零售大户经营行为,贵州榕江县局采取四措施管控并重,加大监管力度。
一是强化痕迹监控,突出动态管理。将月销售卷烟500条以上或月销量超过本地区零售户平均月销量三倍以上的卷烟零售户确定为卷烟经营大户,及时建立档案资料,更新销售数据,制作登记台账和卷烟销售大户检查记录表,实行动态管理。
二是强化日常监管,突出监管实效。不定期将筛选销售大户作为日常监管工作重点,主要核查其购、销、存情况。同时,定期采集销售大户库存,查看其动销及零售价格执行情况,确保监管到位。
三是管教并重,增强规范意识。多方面教育引导大户不得向无证户供货、不得有低价销售卷烟等违规行为,同时,加强宣传烟草法律法规宣传,增强零售户规范经营意识。
四是实地指导,提升经营能力。按照“控制大户、培养中户、扶持小户”要求,在有效监管大户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升中小客户的服务指导,不断提升服务水平,积极指导、扶持和帮助中小卷烟客户不断发展进步,增强卷烟盈利水平、经营能力和竞争实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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