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草在线据正义网报道 未经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许可,也无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情况下,竟非法经营香烟且数额超过30000元,3年内无证经营香烟被4次行政处罚而不知悔改,2013年5月6日,广西男子卢某因涉嫌非法经营罪被广西桂平市检察院批准逮捕。
现年40岁的卢某,贵港市港北区人,个体户。 2007年,卢某与其大嫂苏某合伙在桂平市石龙镇经营一家杂货批发部,2010年9月至2012年12月间,在没有取得烟草部门核发的香烟批发许可证和零售许可证的情况下,从卢某某、黄某处购卖香烟进行非法销售,3年内4次被工商行政部门处罚。为牟取暴利,4次被处罚后不知悔改,依然我行我素继续非法经营香烟牟利。批发给当地农村多个销售点的香烟多达25个品牌,价值30000余元。2013年3月28日,卢某非法经营香烟再次被桂平市烟草部门查处,并从租住的出租屋和经营的杂货批发部内查获香烟107.2条,涉案价值12339元。经检验:从查扣卢某非法经营的25个香烟品牌中,有4个品种为假冒注册商标为伪劣香烟。
案发后,桂平市检察院高度重视此起涉嫌非法经营卷烟案,由一名院领导带领侦查监督科办案人员提前介入,引导公安机关对该案的物证、书证进行侦查取证,防止关键性证据,固定和完善证据意见和帮助确定侦查方向。并启动“快审快捕”工作程序,办案人员加班加点,迅速以涉嫌非法经营罪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卢某,积极响应了全国开展的“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维护了桂平市市场的经济秩序。
日前,此案还在进一步侦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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