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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烟草各单位积极开展“12·4”法制宣传活动(图)

2012年12月07日 来源:烟草在线福建消息 作者:陈晓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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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草专卖人员向群众宣传烟草法律法规

烟草专卖人员向群众发放宣传单 

  烟草在线福建消息  2012年是实施“六五”普法规划的第二年,又适逢现行宪法部署实施30周年和党的十八大召开。近日,福建省烟草行业各单位陆续开展“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为行业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福州

  12月4日,福清市局参加了由福清市司法局主办的“弘扬宪法精神 服务科学发展”主题普法宣传活动。活动期间,福清市副市长俞大军对福清市局的普法宣传方式及内容给予了肯定,并希望福清市局可以多形式开展此类活动,以增强消费者鉴别真假烟的意识和能力。

  平潭县局组织相关人员参与大型现场法律宣传咨询活动,并走访岚城各大乡镇,送法下乡。

  闽清县局在综合大楼门口设置宣传咨询台,面向过往群众进行普法宣传教育。

  宁德

  12月4日,周宁县局分别在步行街、烟草行政服务中心门前和东园社区流动设点,通过摆放大型宣传版面、悬挂主题宣传横幅和标语、发放法律宣传手册等形式,向群众宣传烟草法律法规、真假烟鉴定方法和消费者投诉举报途径。

  泉州

  12月4日,安溪县局开展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并首次借助地方电视台宣传烟草专卖法律法规以及12313举报电话,以增进消费者对我国烟草专卖的法律意识,营造一个放心的卷烟消费环境。

  石狮市局除了采用设立现场咨询台,发放宣传单、悬挂横幅、现场答疑等方式外,还借助网络等新兴媒体的作用,提高法制宣传活动的覆盖面、影响力,扩大宣传效果。

  漳州

  12月4日,龙海市局、诏安县局在县局机关及各基层管理所、行政服务大厅开展了以“深入学习《行政强制法》,大力推进依法行政”为主题的法制宣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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