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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长沙市局举行烟草制品零售点布局听证会

2012年12月04日 来源:烟草在线据《长沙晚报》报道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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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烟草在线据《长沙晚报》报道  城区、乡镇的烟草制品零售点各设置多少才算合理?哪些地方不适宜售卖卷烟?12月2日,湖南长沙市烟草专卖局举行《长沙市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管理办法》(草案)(以下简称《办法》)听证会,围绕该《办法》的合法性、合理性,公开征求卷烟零售户、消费者和相关方面的意见。

  14名出席听证会的代表均对该《办法》的施行表示赞同,但对其中部分条款提出了修改意见。听证会后,市烟草专卖局将对该草案进行进一步修订并向社会公布。《办法》有望2013年年初正式施行。  

  据悉,目前长沙烟草零售市场是按照2008年1月1日起实施的《长沙市卷烟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划》来进行管理,但随着城市的发展,原有规划已无法适应新形势的需求。此次出台的《办法》明确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禁止设置零售点:

  经营场所基于安全因素不适宜经营烟草制品的,如经营农药、化工、油漆、烟花爆竹等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品的商店、加油站等。但经上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批准达到安全条件的不受本项限制;无固定经营场所(包括流动摊点、电话亭、报刊亭、临时建筑、违章建筑等),或经营场所与经营者住所没有相对独立(包括以居民楼阳台、窗口、地下室、储藏室等作为经营场所;中小学校、幼儿园、少年或儿童活动中心(站、点)内部及距离其门口中央50米半径范围内;利用自动售货机(柜)、信息网络销售商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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