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草在线沾益消息 今年以来,按照《曲靖市打击涉烟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清源治流”八号专项行动的通知》(曲烟打办[2012]04号)文件的要求,云南沾益县在辖区开展了旨在保障烟叶收购期间收购秩序及社会稳定,维护好国家、烟农、消费者利益的“清源治流”八号专项行动,取得了明显的整治效果。
加强领导、明确职责。收购前就在局领导的带领下深入各乡(镇)开展调研,及时成立由政法委、公安局、法院、检察院等执法单位组成的“维护烤烟收购秩序领导小组”,召开了全县“2012年维护烤烟收购秩序工作会”,做到对烤烟收购秩序工作早安排、早部署。为有效落实责任,领导小组还与各成员单位签订了《维护烤烟收购秩序责任书》。
因地制宜、合理部署。遵循“打防为主”的工作方针,着力强化“堵源截流”措施。在交通要道合理布局设立“炎方乡余家河口、盘江镇杂木箐、白水镇天生桥、德泽乡新大桥”四个县级“两烟专卖管理执勤点”。抽调相关执法部门65人协助做好堵卡工作,24小时全天候对运输烟叶的车辆进行监控检查,切实维护好烟叶流通秩序。
联合执法、快速高效。为及时、高效、机动的查办涉烟违法犯罪行为,在设立四个县级卡点的基础上再抽调政法委、公安局、检察院等执法单位共17人,组成“流动联合执法工作组”,协调配置多台宣传、执法车辆。严格工作纪律和工作职责,每天实行签到制度,统一安排行动部署,在巡查中不畏艰辛,不分昼夜,采取“查、堵、访、错时巡查”等方式认真组织开展联合执法工作,充分通过电视媒体、通知书、高音喇叭宣传车等宣传手段,深入巡回各收购点、栽烟村寨宣传烟草专卖法律法规和收购政策;不定时对各固定卡点设置、人员到位、责任制落实、工作绩效等情况进行巡回检查、工作督促;同时加强对全县热点隐患的排查调处,积极配合收购业务部门做好烟农的宣传沟通工作,妥善处理与烟农的关系,及时、高效处置在收购现场故意滋事、煽动闹事等扰乱收购秩序的行为,避免收购现场出现矛盾冲突,影响烟叶收购;加大日常巡查和夜间监控力度,依法严厉打击非法收购、囤积、倒买倒卖、运输烟叶等违法犯罪行为;多渠道获取扰乱烤烟收购秩序的各种情报信息,动态维护烟叶收购站点收购秩序。烟叶收购期间,流动联合执法组共出动执法人员680人次,执法车辆240辆次,巡回路线涵盖全县800多个自然村。
内管加强、企业规范。为从源头上规范烟叶流通秩序,沾益县局还加强了内部监管,以此规范企业经营行为。坚持以合同为主线,将内部专卖管理监督贯穿于烟叶生产的全过程,按照“核查合同、锁定数据、过程监督、结果检查”的流程实施监管。将各乡镇烟叶种植面积、收购计划落实情况以及合同签订汇总情况进行资料备案。按乡镇总数抽查10-30%站点的烟叶合同,察看合同签订是否规范,合同的内容是否完备;汇总合同数据是否与备案数据一致;到烟叶站检查合同本的填写是否规范,合同签订张榜公示情况。然后每乡镇抽取3-5%的烟叶合同,到种烟农户家进行实地核查,查看与烟农持有的合同是否一致,合同签订是否经过本人签字按手印确认,实地查看与烟农实际种烟面积是否一致,有无虚假合同、空白合同的出现,核查烟农持有的合同收购数量与相对应信息系统内的收购数据是否一致;以内管子系统为工作平台,以云南省烟叶生产管理扩展应用系统信息为监管的切入点。按照“分级监控、分级授权、分级预警、分级问责”的信息化监管要求,对所辖区域烟叶收购中的异常数据、调拨和废弃烟叶进行严格的日常监管,认真完成内管子系统上的工作任务;对所辖收购站(点)的收购情况进行严格监管,通过烟叶收购系统的烟农交售数据和业务监控报表数据,重点筛选、分析、查找烟农的合同量、交售时间、交售次数、开票类型、等级比例、称重异常、特殊人群交售情况等数据。
由于以上各项措施得到有效落实,全县非法收购、囤积、运输及倒买倒卖烟叶等行为与往年相比明显减少,大量涉烟违法犯罪行为被消灭在萌芽状态,烤烟收购秩序平稳有序,烟叶外流得到根本遏制,无涉烟群体事件发生,为顺利完成今年的收购任务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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