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草在线南昌消息 近日,江西南昌县烟草专卖局与县公安、检察、法院三部门围绕进一步提高烟草执法水平进行了座谈。
期间,市局稽查支队副支队长肖建国同志介绍了南昌县烟草近年烟草执法情况,并提出了几个在烟草执法过程中概念不清、无法界定的问题。公检法相关同志从专业的角度进行了现场解答,同时结合以往查办的烟草案件,提出了5条建议或意见。
一是烟草部门自身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对出现的刑事案件有可能构成犯罪,一定要移送公安机关,否则将构成拒不移送刑事案件罪。
二是建议对烟草案件的协办公安人员要相对固定,让其能充分了解烟草案件办理的要求。烟草部门也可以向检察机关提出提前介入,促进依法办案。
三是建议要改变办案模式,注重长期经营。
四是建议要加强新刑事诉讼法的学习。新刑事诉讼法规定行政机关提供的证据,可以作为刑事案件的直接证据。
五是要提高证据的收集意识。要特别注重当事人对违法所得的证据收集,这是法院量刑的重要证据之一。
新意盎然——安徽中烟在新质生产力实践中的探索与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