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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马龙分公司明确合同内丰产烟收购原则和要求

2012年09月11日 来源:烟草在线马龙消息 作者:张小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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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烟草在线马龙消息  截止9月6日,云南马龙县累计收购烟叶39.3万担,占收购计划的87.33%,部分烟农合同交售数量已全部完成,但还有一定数量的丰产烟叶。马龙分公司为认真贯彻落实“三个全心全意”、维护广大烟农利益,明确了合同内丰产烟收购的原则和要求。

  一是坚持丰产烟叶必须是原签订合同农户的自产烟叶的原则。在原种植收购合同户内,在原合同本上对有丰产烟叶的农户进行补签合同,合同本上只注明丰产烟叶数量。

  二是以烟站为单位,正计划完成80%以上才能开收。

  三是收购数量不得超过全站计划的5%,亩产(含正计划)地烟不得超过175公斤,田烟(含正计划)不得超过225公斤。

  四是丰产烟收购要围绕上等烟68%的目标,坚持优先收购上等烟。

  五是坚持质量标准不动摇,突出抓好纯度、部位,坚决杜绝青杂叶。

  六是坚决不收杂劣品种烟叶。

  七是坚持丰产烟叶收购程序。首先烟农要有合同,尤其丰产烟调查摸底要仔细,必须是烟农自己的烟,确保到户的丰产烟叶数量准确,切实做到公正、公平,依次造册登记、张榜公示、补签丰产烟叶合同、张榜公示补签丰产烟叶合同数量、发放合同、录入烟叶信息管理基础软件,集中预检、一次性交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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