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草在线漳州消息 2012年6月25日,福建漳州市城区烟草专卖局纠正天美行运食品商行的不当用词。
当日下午,漳州市城区烟草专卖局稽查一中队在走访市场过程中,发现在芗城区元光南新村5-1幢11号天美行运食品商行的门口违规使用“专卖烟草”的字样,经查该户是持证户,对此,执法人员对该店零售户陈某进行烟草专卖法律、法规的宣传和教育,使其认识到“专卖烟草”的用词不符合有关的法律规定,在一定程度上误导了消费者。经过宣传教育后,零售户陈某当场主动予以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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