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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区局制定实施意见指导卷烟零售功能终端建设

2012年04月18日 来源:烟草在线广西消息 作者:包卓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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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烟草在线广西消息  为贯彻落实国家烟草专卖局有关卷烟零售终端建设工作的部署要求,推进终端建设与品牌培育和结构提升的有机结合,近日,广西自治区烟草专卖局(公司)制定出台《广西烟草2012年卷烟零售功能终端建设实施意见》,加强对全区卷烟零售终端建设工作的指导,推动卷烟零售终端建设再上新水平。

  实施意见明确了功能终端建设的工作目标:以打造和谐的客户关系为主线,以发挥终端功能为重点,以品牌培育为核心,以信息化为手段,以提升客户价值为目的,努力建设能够有效发挥品牌培育、宣传促销、信息采集、消费跟踪作用的功能终端。实施意见明确要求:2012年,全区功能终端占零售客户总户数比重达到3%,其中南宁、桂林达到5%,柳州达到8%,功能终端形象提升率100%,网上订货率100%,培训面100%,逐步推进使用广西烟草零售终端信息管理系统。

  实施意见推出了功能终端建设的四项主要措施:一是建立标准,科学选择功能终端;二是采取措施,工商协同有效发挥终端功能;三是优化服务,提升服务营销水平;四是提升能力,改善终端经营管理。

  为保证功能终端建设的顺利推进,实施意见提出三项工作要求:一要加强领导,扎实推进。要明确工作任务,细化工作措施,充分认识功能终端建设任务的长期性和复杂性,循序渐进,注重实效,防止做表面功夫。二要精心组织,注重实效。要理清思路,突出重点,加强工商协同,力争在终端环境营造、功能发挥、服务提升、消费研究上见成效。三要督察考评,抓好落实。从工业、商业、零售终端及消费者角度出发,建立功能终端建设督察考评制度,并将终端建设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确保工作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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