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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高县侦破特大假烟案 涉案金额1458万

2012年03月27日 来源:烟草在线据《宜宾日报》报道 作者:何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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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烟草在线据《宜宾日报》报道  3月24日,从四川省宜宾市高县烟草专卖局获悉,该县烟草执法人员与高县公安局通过顺藤摸瓜,一举侦破了由公安部挂牌督办的特大假烟案,刑事拘留4人、逮捕10人,其中8人获刑、1人缓刑。

  2011年3月17日,该局与高县公安局在高县罗场镇查获涉嫌销售伪劣卷烟的犯罪嫌疑人杨兴全,当场查扣品牌卷烟358.1条,经检测全部为假冒烟,货值为16419.3元。高县烟草局、高县公安局立即成立“3.17”专案组,2011年5月,公安部将此案列为部级挂牌督办案。

  经过深入侦查,查获杨兴全上家是翠屏区西郊农贸市场内经营卷烟的邓某、王某、江某。邓某还向高县、筠连和宜宾县等地的多位群众销售价值300万余元伪劣卷烟。通过追查,民警发现此案的上家为福建省南安市人陈某。经审查,陈某2000年5月来到宜宾后,专门从事贩卖假烟活动。为了达到非法获取暴利的目的,潜伏宜宾销售假烟11年。通过审讯,高县警方发现,邓某、王某等人先后在陈某处购买伪劣卷烟价值1300万余元。同时,陈某供述自己的假烟均来自于福建的堂哥陈某某、云南昆明的郑某、福建漳州的张某,形成了比较完整的伪劣假烟销售网络。

  专案组经过一年的调查取证,2012年3月21日,此特大假烟案全部告破,查实涉案金额达1458万元,涉及四川、云南、贵州、广东、福建等省,涉及下家20余人,总计查获假冒卷烟1215条。主犯邓某被判有期徒刑九年,处罚金25万元,没收财产10万元,其他数人分别被判有期徒刑5年、3年、1年、10个月、9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均处以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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