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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澄迈县局破获购贮销假烟一条龙团伙 8名被告获刑

2012年01月19日 来源:烟草在线据中国新闻网报道 作者:张志刚、韩建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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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烟草在线据中国新闻网报道  海南省澄迈县烟草专卖局在老城一商行查获近三百条伪劣假烟,随后警方根据送货车辆行踪,在海口市烟草专卖局的配合下,在海口市抓获送假烟的三名男子,随之捣毁了活动于海口、澄迈等地的销售假冒伪劣香烟团伙,缴获假烟近2000条,破获了这起建省以来县级最大的烟草非法经营案。近日,犯非法经营罪的澄迈金江镇男子曾某等8名嫌疑人,被澄迈县法院分别判处二年至一年一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

  盯住送货车挖出假烟团伙

  2010年4月13日,澄迈县烟草专卖局接群众举报,在澄迈老城镇农贸市场“渤海商行”查获一批伪劣卷烟,数量达293.3条,涉案金额上万元。因涉案金额较大,澄迈县烟草专卖局随后布置人员暗中调查,经过20多天的努力,发现一辆海口车牌号的柳州牌小货车在给买家送假冒伪劣卷烟,供货商是家住澄迈县金江镇的曾某。在海口市烟草专卖局的配合下,他们发现曾某的假烟主要购买自广东省潮州市人曾某标曾某光兄弟在海口新港水产码头的假烟仓库、广东梅州市人钟某兰李某潮夫妇位于海口秀英区的“百姓福”商行等处。

  同年9月3日中午,海口市公安局、海口市烟草专卖局、澄迈县烟草专卖局抓捕小组,在海口市水产码头仓库将正在帮助曾某标卸假烟的其弟曾某光及陈某波、张某华抓获,现场查扣伪劣卷烟797条,价值5.03万元,当场查扣刚刚进货归来的柳州厢式小货车一辆。在曾某光位于海口农垦干休所的家中,查获涉案赃款28.37万元。接着,在海口市秀英区“百姓福”商行经销假烟的钟某兰、李某潮夫妇落网。

  随后澄迈县警方在澄迈对曾某展开抓捕,在金马大道将驾车逃跑的曾某抓获,并在曾某的家中缴获案值1.16万元假烟116条,搜出涉案赃款7万多元,并查扣曾某涉嫌运送假烟的丰田威驰轿车一部。在其白莲罗驿村租用的仓库中查获假烟245条,案值1.5万元,抓获罗驿村为曾某提供假烟存放场所的犯罪嫌疑人李某坤。

  假烟团伙购贮销一条龙

  原来,自2006年7月至2010年9月,曾某从曾某标(另案处理)处购进大量伪劣卷烟,并存放在澄迈县老城镇罗驿村被告人李某坤的家中,进行销售。自2010年5月至同年9月,曾某从被告人李某潮、钟某兰处购进价值约30000元的伪劣卷烟,销售伪劣卷烟金额共计人民币63500元。仅在2010年7、8月期间,曾某叫张某兰负责将此十多万元假烟货款,通过运输伪劣卷烟的被告人张某华带给曾某光和曾某标。

  自2010年5月至2010年9月,李某潮、钟某兰夫妇购进大量伪劣卷烟,存放在其租用的海口市秀英区滨崖湖新村47号仓库,并以海口市秀英区“百姓福”商行为据点进行销售,销售伪劣卷烟金额共计人民币57320元。2010年9月3日,公安干警在海口秀英区“百姓福”商行缴获伪劣卷烟145.7条,并在李某潮、钟某兰位于海口秀英区滨崖湖新村47号仓库中缴获伪劣卷烟628.2条。

  自2008年底到2010年9月,海口人张某华用自家柳州牌小货车,多次为曾某标从海口市运送伪劣卷烟到澄迈县老城镇罗驿村曾某存放伪劣卷烟的仓库(即李某坤家中)。

  自2006年7月至2010年9月,澄迈县老城镇人李某坤明知曾某经营伪劣卷烟生意,仍将自家房屋提供给曾某,作为仓库使用。

  自2010年8月至2010年9月,广东省潮州市人曾某光在明知其胞兄曾某标销售伪劣卷烟的情况下,替曾某标收取销售给曾某的四次伪劣卷烟货款共计人民币约6万元,并替曾某标从张某华处接收伪劣卷烟两次。同时,还替曾某标管理其租用的位于海口市水产码头仓库。

  自2010年3月至2010年9月,广东省普宁市人陈某波明知曾某标经营伪劣卷烟生意,仍将其位于海口市水产码头水产公司的铁皮屋租给曾某标,作为存放伪劣卷烟的仓库使用。

  经海南省烟草质量监督检验站鉴别检验,所查获卷烟均为假冒注册商标且为伪劣卷烟。

  8人犯非法经营罪获刑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曾某等人非法购进假冒注册商标伪劣卷烟进行销售牟利,其中曾某销售假冒伪劣香烟金额90630元;钟某兰、李某潮销售147708元。此外曾某还无证销售真品烟27000元;被告人张某兰、张某华、李某坤等人,明知他人销售假烟情况下,积极提供运输、仓储、管理等便利条件,八被告人均已构成非法经营罪,遂对曾某等8人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至一年一个月不等的刑期,并分别处20000元至5000元不等的罚金。扣押的柳州牌小货车、丰田牌小轿车、电动车等予以没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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