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草在线据国家烟草专卖局网站报道 近日,辽宁省烟草专卖局(公司)印发通知,对卷烟品牌(规格)引入退出管理工作作出要求,进一步规范引入退出流程,切实加强卷烟品牌(规格)引入退出管理。
通知提出,各市局(公司)要加大品牌(规格)清退力度,力争到2015年底本销区品牌(规格)数量控制在合理范围内并长期保持;各市局(公司)新品引入必须实施对应品牌(规格)退出工作,退出品牌(规格)应在三个月内清理库存。
通知强调,卷烟新品引入要严格履行审批程序,相关市局(公司)要会同卷烟工业公司提供新品信息表、可行性分析报告、上市方案等申请材料,报经省局(公司)卷烟品牌领导小组审批后方可进入市场销售。
通知明确,新品试销期为三个月,市局(公司)要严格控制首次购进量和月度存销比。新品首次购进量不应超过同品类平均水平的月均销量,新品月度存销比要控制在1以内。新品试销结束后,市局(公司)要加强新品试销评估,适销不理想的品类,不得引入市场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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