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草在线专稿 这几天我遇到一件关于经营中欠款的烦心事,想跟大家唠叨唠叨,希望从我身上吸取点经验,切莫跟我一样,稀里糊涂吃亏了上了当。
去年六月份,XX大酒店又换了一个小伙子小丁到我店里做采购员。为了稳住这个大客户,我私下给小丁一些“好处”,一来二去,我俩成了“熟”人。
今年春天,小丁来采购商品的时候,常会以经理不在家没有现金为理由,要求我先赊给他。为了不得罪了这个大客户。每次小丁赊欠,我都会让他打一张欠条。
一直到年底,我发现由小丁写下的欠条加在一起已经有4000千多了。等小丁再进店的时候,我委婉了说了店里资金紧张,希望尽快把欠款还上。当时,小丁满口答应,保证在年底还上。并跟我讲,酒店经理说了把所有欠条换成一张,写一个总数,上面标明,每个月按照市面上存款利息的两倍付利息。我心想,就算拖延几天欠款,也有利息补偿费了,就把那些欠条拿了出来。
小丁当着我的面拟草了一份协议书:王洪莲(我)借给丁XX人民币4140元整。定于2014年年底归还借款,逾期不还,按照市场银行利率两倍归还利息。写完之后,小丁在下面签上了自己的名字。当时我看完后,觉得有点不妥,小丁解释道,欠条和借条一样,就是一个凭证而已。再说了,这些钱根本等不到年底就还上了。我心想,只要有这个借条凭证在手里,就不怕他不还。
时间过得很快,转眼到了年底,一直不见小丁来。考虑到要进年货,我就打电话给他,结果不是说在外地,就是说自己很忙,有时候还会不耐烦的挂断电话……
我意识到事情有点不对,就赶忙拿着借条跑到酒店,而酒店说小丁已经辞职,这是属于个人借款,与酒店无关。我一听着急了,赶忙打电话给小丁,结果小丁在电话里直接变脸,说根本没给我借过钱。
这一下我彻底傻眼了,赶紧找到一个做律师的亲戚咨询,看看能不能通过法律手段追回这笔欠款。当亲戚听完我的诉说,跟我说这件事很麻烦。虽然借条上有小丁的名字,但如果他一口咬定没向我借钱,我又拿不出借钱给小丁的证据,法院会因证据不足驳回诉讼请求的。亲戚还说,从法律关于“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上看,这个借条是有漏洞的,协议只能证明有这么个约定,而不能证明是否已有交付。所以即便诉诸于法律也不会得到支持的。如果是当初的欠条,这场官司一定会赢!”
听完之后,我彻底明白了,只能是哑巴吃黄连。这个教训让我明白一个道理:经营中,守法诚信固然重要,知法懂法更为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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