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草在线专稿 现在,各地不少经销商都在进行着一种销售行为。即不同品牌但规格、口味相似的产品,厂家通过做陈列或者返利等手段,只允许零售商销售自己厂家的产品。例如某一品牌的牛奶,厂家的经销商会把供货价定的很高,零售户的利润点很低,但若是你和厂家签订协陈列,厂家业务员就会给你做累积,到月底就给你高额的返利与陈列。期间会做不定期的检查,若发现你陈列的商品不合格,所有返利都会取消或者停止签订的协约。其实不单单是牛奶,白酒,啤酒,方便面、饮料、香肠等商品用这种方式进行竞争的厂家也不在少数。小店求全,在大超市的压迫,网购盛行的今天,零售业越来越不好做,外贸都在叫苦连天,但我们却还要为厂家的这种竞争行为买单:若签订协议,可以保证单品利润最大化,但那些自己舍弃的竞品,有时会是一些顾客的最爱,无形中就会流失客源。若不签订协议,就会与供货商失去厂家的优惠政策,低额的利润又是自己所不能接受的,在夹缝中生存的我们,到底该怎么办?
现在不少商家与供货商为了占用市场,都采取措施,签订协议陈列或者包量,达到商家的约定,就给陈列费或者一定的奖品。我谈谈我个人的建议,看看能不能得到借鉴与学习。
我觉得任何事情都是有利也有弊,不管是商家签订哪一份协议,作为我们零售户,一定要仔细看协议,千万不能马虎,白字黑字,一定要问明白,不能掉入商家设置的陷阱,再就是要签订的商品必须是货真价实,而且一定要有一定的市场影响力,供货商一定是诚信经营的商户,绝对不能是奸商,签订的时候怎么说都可以,签订完了协议,就变着法子不兑现,这样的供货商就免谈,与诚信经营的供货商才能合作愉快。
我开店这些年,也尝到了商家的签订协议的甜头,前几年,银麦啤酒刚上市不久,为了能有个好的消费市场,银麦啤酒的业务员都到卖的好的商店签订下一年的包量,只要完成签订的销售任务,就能得到厂家的奖励,我第一年定了800包量,没有想到经过我的努力,不到半年我就完成签订的销量,成功的得到了厂家的奖励。第二年,我在签订又加了量,因为只要签订了包量,销售的时候就有动力,想尽一切办法推销,我2014年定了最高量,完成了全年的销量,成功奖励了一辆电动三轮车,正好店里用,所以我觉得签订销量还是有帐算。
我认为只要商店有空余的场地,签订陈列协议是可以的,只要满足商家的要求,及时的补货,受益还是可以,最起码房租的费用有了,我店签协议的商品很多,火腿肠有专柜,好几个品牌牛奶有陈列,啤酒,饮料。不过签订协议的时候一定要看明白,问清楚,一旦签了,就很难改了。今年春天有一款饮料要我签订协议,当时根据厂家的要求陈列商品,我觉得很合适,答应了签订的要求,可是不到一个月的时间,协议还没有签订,就天天要求我补货与囤货,这也不行,那也不行,气得我不要这样的合作商,算了白陈列了半个多月,一旦签订了协议,很难达到他们的要求,也会以各种理由不给陈列费。所以宁可早退出才是明智的选择。
对于签订包量还必须退出同等商品的协议,我觉得还是要三思而后行,因为我们的周边消费者已经习惯了以前的商品,一下子让所以的顾客都接受同一种商品,有点不合乎情理,有的时候顾客想要的商品,而没有,就会流失客户源。我们不能强制顾客接受所推荐的商品,这样人家买不到自己所喜欢的商品,下一次就不关顾店而转嫁别的有选择商品的商店,即使再有好的商品也不会来购物,那么我们的商店利益就会受到损失,得到的还不如失去的多。
卷烟是例外,因为是国家专卖商品,早在几年前,一般都销售当地的卷烟,客户也都接受了,不过这几年,各地卷烟市场的开放,来自于全国各地的卷烟,我发现,顾客不再是单一的要一个品牌,而是根据自己的喜好购买卷烟,有选择性。所以作为店主,商品多品牌化会 吸引更多的消费者购买。
我们是商家,不能只考虑利益,有的时候要用顾客的角度去思考问题,顾客的喜好才能决定商品的市场,一个好的商品要用正当的渠道去与同等商品竞争,用良好的质量口碑赢得消费者的购买,这样才能站稳市场,我们才能与厂商共生存。
重庆中烟,以新质生产力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