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草在线浙江消息 日前,浙江省烟草专卖局(公司)召开物流工作专题会议,重点就深入推进物流非法人实体化运作工作进行部署。
2014年以来,在前期试点的基础上,浙江省局(公司)制定下发了《浙江烟草商业企业卷烟配送中心非法人实体化运作指导意见》,各单位根据指导意见制订了具体实施方案,并全面推进。
浙江省局(公司)明确,下一步要根据制定的配送中心非法人实体化运作评价标准对各单位配送中心非法人实体化运作开展情况进行测评,并将开展非法人实体化运作的专题研讨,进一步完善运行机制,优化资源配置,加强费用管控,规范运行管理,使地市公司配送中心真正成为物流业务的“成本中心”和“责任主体”,进而实现向“效益中心”转变。
一是抓好方案落实,完善运行机制。按照实施方案,积极推进配送中心非法人实体化运作,进一步理顺物流运行机制,同时鼓励有条件的配送中心实现“类公司化”运行,促使配送中心由地市级公司的职能部门向责任主体转变,实行独立运作、授权管理。
二是立足地市一体,优化资源配置。进一步明确市、县两级物流管理权限,从地区物流一体化管理角度,以打破行政区域配送为切入点,在全市范围内统一管理和调配物流资源,实现资源利用最大化。
三是开展精细核算,加强费用管控。按照行业有关卷烟物流费用核算管理办法、物流费用预算管理专项规程等要求,与财务部门协调,建立物流费用二级核算细则,同时健全物流费用台账,统一物流费用核算口径,全面掌握各流程、各环节的物流费用;并按照要求向中烟商务物流公司报送物流核算、物流费用预算具体数据、物流运行中的各项指标以及物流效益同比、环比数据。
四是及时整改完善,规范运行管理。对照国家局即将下发的有关物流非法人实体化运行管理规范,及时对全省配送中心非法人实体化运作进行整改完善,按照要求逐步实现行业物流组织体系、管理模式、运行机制、业务规范、作业标准的“五统一”。
新意盎然——安徽中烟在新质生产力实践中的探索与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