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草在线龙州消息 为进一步强化机动车辆安全管理,严防交通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近日,广西龙州县局(营销部)要求机动车辆驾驶员严格执行“七不准”规定。
一是不准无派车单使用车辆,要求驾驶员严格执行市局(公司)车辆配备使用管理办法,没有《车辆派车单》一律不准使用单位车辆,违者将依照公车私用进行处置。
二是不准超载超限,要求驾驶员严格遵守机动车辆的承载标准,严禁超负荷使用车辆。
三是不准超速驾车,要求驾驶员严格遵守道路最高限速标准,严禁超速行驶,一旦发现超速驾车被交警部门查处的,驾驶员除要承担罚款、扣分等责任外,单位还将在当月考核中进行通报批评,年内两次以上驾车超速被查处的,将取消评先评优资格。
四是不准开情绪车,要求驾驶员严格遵守机动车辆安全行驶相关规定,严禁带着情绪开车,严禁强行超车,严禁开急躁车,严禁开冒险车,严禁驾车时接打电话,严禁驾车时吸烟,要求随车人员负责做到监督和提醒工作,确保车辆的安全行驶。
五是不准开故障车,要求驾驶员严格遵守出车前后的车况例行检查,联系定点修理厂定期对单位车辆进行安全隐患排查,一旦发现存在车况故障,要第一时间进行修理,存在故障车辆的一律不准上路,严防安全发生交通安全事故。
六是不准酒后驾车,要求驾驶员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定期联系交警部门对驾驶员进行集中讲解道路交通相关安全法律法规,做到学法、懂法、用法,严禁出现酒后驾车等违法行为,一旦发生酒后驾车等违法行为被交警部门查处的,单位将按照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七是不准节假日时间驾驶单位车辆,要求驾驶员严格遵守“三交一封”的管理规定,节假日期间驾驶员必须上交车辆钥匙、行驶证、上岗证,并对车辆进行定点封存,除生产经营和值班车辆外,严禁出现公车私用等违规使用车辆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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