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草在线北京消息 近日,北京市烟草专卖局(公司)组织了2014年度第二次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工作,结果显示,评查优秀率为95.88%。
本次行政处罚案卷评查随机抽取了2014年5月至8月结案的97本案卷。经过两轮初审、集体讨论、交叉复核、陈述申辩、成绩汇总五个环节,最终评定93份案卷为优秀案卷,评查优秀率95.88%,4份案卷为合格案卷。案卷平均得分98.73分。其中,昌平区烟草专卖局(公司)本年度连续两次案卷评查均为满分。
同时,针对此次案卷评查出现的问题,北京市局(公司)法规处提出四点需要明确的问题。
一是法律适用问题。
二是文书涂改确认问题,即由当事人提供、书写的证据复制(提取)类文书出现涂改的,由当事人对涂改内容进行确认;由执法单位提供、书写的证据复制(提取)类文书出现涂改的,由执法单位对涂改内容进行确认;含有当事人签字的其他文书出现涂改的,均应由当事人对涂改内容进行确认。
三是承办人意见表述问题。凡符合《行政处罚重大案件集体讨论工作规则》规定,需要进行重大案件集体讨论的案件,在案件处理审批表承办人意见中,仅需填写召开本单位重大案件审理委员会的意见即可,无需就案件处罚(处理)提出具体的意见。
四是无主案件没收收据问题。针对无法找到当事人的案件,如涉及没收涉案卷烟的,不需要开具北京市行政处罚没收物品统一收据。直接依据《烟草专卖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五十八条的规定,采取变卖等处理措施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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