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夯实依法行政、依法生产经营和依法管理的制度基础,贵州省黔西南州局坚持三个原则针对以红头文件形式发布的,对各单位、部门或全体干部员工具有普遍约束力,能反复适用的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
坚持依法合规原则。清理工作须严格遵照现行国家法律、法规及行业最新规定进行,以保证现行制度性文件与国家法律、法规及行业最新规定的一致性和协调性。
坚持全面清理原则。清理工作中,凡现行的制度性文件,均须纳入清理范围,不留死角。
坚持“谁制定、谁清理”原则。制度性文件的发文单位、部门负责对应清理。因部门管理职能调整的,由现履行管理职能部门进行清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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