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烟草专卖局印发《加强烟草制品零售点布局规划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进一步优化零售许可资源配置,促进烟草零售业良性发展。
《指导意见》明确,《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划》(以下简称《布局规划》)由地市级局统一制定并在辖区内执行,修订周期原则为3至5年。制定原则除了要坚持法治导向、公平公正、服务便民等原则外还要坚持动态平衡原则,依法畅通零售客户准入和退出机制,确保烟草零售客户进退有序,保持烟草零售市场主体动态平衡,健康发展。
《指导意见》要求,各单位制订、修订《布局规划》要按照“立项、调研、起草、审查、听证、公布、备案”等七个程序进行,上一个程序未完成不得进入下一个程序。同时,将布局模式分为“距离限制、总量限制、总量和距离相结合限制”三种,由各单位灵活运用三种布局模式,科学布局。为确保《布局规划》规范有序、标准趋同,防止零售客户无序过快增长,还对不同布局模式中的重要情形和特殊情形明确了设点标准。
《指导意见》强调,要依法设定布局条件,不得根据本地人口数量设定辖区办证总量;不得将卷烟陈列面积、订货方式、结算方式等终端建设要求设置为办证前置条件。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局关于“全国一张清单”的工作要求,不得自行发布负面清单或将准入限制性条件表述为“负面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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