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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局全力打击加热不燃烧卷烟案件纪实

2020年01月08日 来源:《东方烟草报》 作者:王林、楼倩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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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料图片

  编者按 2016年,一种以“加热却不燃烧”为噱头的“低温卷烟”开始在国内市场出现。一些电商平台甚至公开售卖,严重冲击了正常的卷烟市场秩序。

  面对卷烟市场的新形势、新变化,浙江省烟草专卖局创新专卖打假打私方法,加强对加热不燃烧卷烟的监管,不仅开创了此类案件侦办的先河,还创造出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经验,为行业侦办此类案件提供了有益借鉴。

  2016年,加热不燃烧卷烟的出现和非法售卖,严重扰乱了正常的卷烟市场秩序,也为市场监管提出了新的挑战。

  2017年5月,国家烟草专卖局在《关于加强烟草专卖市场监管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明确提出加强对加热不燃烧卷烟的监管。

  浙江省烟草专卖局快速响应、周密部署,要求各地市级局坚持“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原则,严格落实加热不燃烧卷烟监管工作。

  在无经验可遵、无先例可循的情况下,两年多来,浙江省局谋在新处、干在实处,首开先河,在“浙”里打造了一个又一个样板,成功探索出一条打击加热不燃烧卷烟的新路径。

  打造样本卷:

  全国首份加热不燃烧卷烟质检报告

  2017年8月14日,一位消费者来到宁波市鄞州区烟草专卖局举报,称自己通过电商平台买了一条“卷烟”,口味有点不对,怀疑是假烟。

  接到举报信息后,鄞州区局专卖人员第一时间与举报人联系。经过现场初步鉴定,该产品并不是假烟,而是一种“烟弹”——它的外形与常规卷烟相似,但烟支长度比常规卷烟短,属于加热不燃烧烟草制品。

  沿着这条举报信息“顺藤摸瓜”,专卖人员发现,在2017年6月国家局下发禁售令、已关停一批销售加热不燃烧卷烟网店的背景下,这家网店依然销售加热不燃烧卷烟的“烟弹”和“烟具”。

  鉴于案情重大,宁波市局第一时间向浙江省局上报案情。浙江省局对此高度重视,明确要求深入经营,扩大战果。

  但摆在专卖人员面前最大的难题是,加热不燃烧卷烟属于新型烟草制品,此前在国内市场很少见。“烟弹”的原料是什么?“烟弹”要怎么定性?属于烟草专卖品吗?一系列疑问扑面而来。如果深入经营这条线索,查实属于非法经营案件,那么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时,对产品定性的质检报告将是重要的法律文书。

  没有停滞不前,没有观望等待,浙江省局专卖监督管理处立即与浙江省烟草质量监督检测站联系。省烟草质检站带着28个规格的“烟弹”样品,前往国家烟草质量监督检验中心进行检验,拿到了其出具的《鉴别检验证明》,证实送检样品中含有烟碱和烟草特有N-亚硝胺等烟草特征成分,也就意味着“填充物由烟叶制成”。

  带着检验证明,浙江省烟草质检站严格按照流程,从烟丝、烟支、小盒、条盒到包装、印刷、工艺、标语……不放过一个小细节,认真梳理。

  三天后,由浙江省烟草质检站出具的《卷烟真伪鉴别报告》,即全国首份加热不燃烧卷烟“烟弹”质检报告“出炉”。报告显示,送检样品由卷烟纸包裹或卷制而成,符合卷烟制作、包装工艺,这种“烟弹”的填充物由烟叶制成,属于烟丝的一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相关规定,烟丝属于烟草专卖品,国家对其生产、销售和进出口实行专卖管理,并实行烟草专卖许可证制度。“加热不燃烧卷烟”是烟草制品,完全符合烟草专卖法律法规及国标对卷烟的定义,属于新型卷烟。

  这份全国首份加热不燃烧卷烟质检报告,为浙江省局破获加热不燃烧卷烟案件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撑,同时也为行业破获此类案件提供了可复制、可借鉴的质检样板。

  打响第一枪:

  全国首起加热不燃烧卷烟非法经营案

  解决了加热不燃烧卷烟的定性问题,有了首份质检报告的支撑,宁波市烟草专卖局按下了“8•28”加热不燃烧卷烟非法经营案侦办的“加速键”。

  其间,此案得到国家局高度重视,特别批示“必须摸清网络,查清源头,进行纵向打击”。

  “这是国内查办的首起加热不燃烧卷烟非法经营案。涉案物品新、犯罪模式新,网上交易人、财、物分离,该怎样确定错综复杂的人物关系网?怎么固定交易金额、交易记录等证据?当时摆在我们面前的难题可真不少。”宁波市局专卖处负责人坦言,案件查办之初并没有那么顺利。

  为把握案件突破的黄金时间,在浙江省局专卖处的全程指导下,鄞州区烟草专卖局联合鄞州公安成立数据分析中心,并协同阿里巴巴公司的“打假特战队”,以“被举报网店”为突破口,依托“云端”系统和阿里数据库,收集支付宝、微信等各方面的数据信息约200G。

  面对几百万条数据信息,30多人组成的数据分析团队运用“153”打假打私工作法,经过一个多月的筛查、梳理,最终通过分析资金链、货物流向、嫌疑人通讯信息、生活轨迹等关键要素,建立数据模型和信息要素关联,在纵向与横向等多个维度上,理清了不同层级以及同一层级团伙之间的关系网。

  至此,这个犯罪团伙逐渐浮出水面:他们通过黑龙江黑河口岸从俄罗斯等国走私加热不燃烧卷烟入境,以深圳华强北为销售中心,通过互联网平台销售,交由物流公司发往全国各地。犯罪团伙有4个层级的销售网络,层层分销,各个层级之间也相互交叉进货,共涉及8个省(区)、2个直辖市、15个地市。

  在理清案情和人员关系后,2017年9月30日,浙江省公安厅经侦总队、浙江省局专卖稽查总队到宁波市局听取汇报,并成立了由省市区三级烟草和公安组成的专案组。

  自2017年11月开始,专案组在大数据技战法的支援下,南下闽粤、北上黑吉辽,先后在深圳、广东珠海、福建福清、海南、北京等地围追堵截,抓获多名犯罪嫌疑人。

  “刚从深圳回来,我们就去了黑河,当地气温达到零下20摄氏度,在蹲点的时候车要熄火,我们只能缩成一团,‘取暖全靠抖’,连手机都冻得开不了机。”谈到抓捕时的经历,鄞州区局稽查中队一位队员记忆犹新。

  即便取证、收网过程困难重重,但专案组人员始终没有放慢办案的脚步,反而更加坚定了一定要将犯罪分子绳之以法的决心,并凭着蛛丝马迹边打边查,一步步深入不法分子的“巢穴”。

  截至目前,此案共抓获犯罪嫌疑人17人,涉及俄罗斯及国内十多个省市,涉案金额上亿元人民币。2017年12月28日,该案被公安部列为督办案件,成为加热不燃烧卷烟领域全国首例部督案件。

  对于该案件所取得的战果,国家局作出批示——“为打击新型烟草办案创造经验,提供样板”,并给予特殊表彰。

  打通全链条:

  全国首起加热不燃烧卷烟走私案

  为了从源头上打击走私加热不燃烧卷烟的涉案违法团伙,宁波公安和烟草部门再次深入挖掘“8•28”案件线索,并将新线索移交给宁波海关缉私局。2018年4月9日,由宁波海关命名的“NB1807”加热不燃烧卷烟走私案侦办工作正式启动。

  宁波公安、海关、烟草三方成立联席指挥部,组建实体化运作的专案组办公室,确立联系人制度,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研究分析案件情况,实现全案侦查过程中的情报共享、集体“会诊”、并案侦查和证据互换,形成三部门协同作战模式,有效推动了案件的侦破工作。

  “从近年来案件侦办情况来看,有关新型烟草制品的走私犯罪行为日趋猖獗,成为我们重点打击的领域之一。我们希望通过此次三方合作,形成全国打击新型烟草制品走私的高压态势,切实维护好市场环境,确保国家利益不受损失。”宁波海关缉私局相关负责人表示。

  专案组以走私团伙成员之一的李某为中心点,全面排查各种涉案记录和信息,并前后5次到深圳提取了近230公斤、15万余份涉案嫌疑快递面单。20余名办案人员加班加点,从中筛选整理出6000余份有效线索。

  最终,专案组成功锁定了以郑某、李某、曾某为首提供“清关服务”的犯罪团伙,并初步判断该团伙已经形成了一个集清关、跨境走私、境内分销于一体的完整链条,即上家在境内外组织货源、收集订单,由“包通关”公司将产品走私入境,“驼队”负责带货进入境内,最后在境内由专人负责将产品用快递发送给各经销商。走私产品主要从日本、俄罗斯等国入境。

  随着调查的逐步深入,专案组意识到,就这起案件而言,案情之复杂、涉案人员之多、覆盖面之广,远超出仅凭一个省几个市破案的能力范围。

  在三方上级部门的协调下,2018年7月27日,全国28个海关直属关区,12家省、直辖市烟草部门及浙江省公安机关在宁波召开“NB1807”走私案件协调会。宁波海关缉私局向全国海关28个直属关区缉私局移送案件相关线索800余条。各单位明确职责、注重协作、共同打击,遏制此类案件的多发态势。

  至此,此案从浙江省“单兵作战”变为全国“联动出击”,实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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