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开展内部专卖管理监督工作,江西省樟树市局采取以下“三措施”做好信息收集工作。
一、营销部门每月向派驻组报送自定品规策略投放零售户情况、“三公开”情况、卷烟外流大户处罚措施、高价烟卷烟投放情况、特殊用烟、零售客户管理信息变更、零售客户类别调整、罚没卷烟销售等相关资料报表。
二、配送(中转站)每月向派驻组报送卷烟调剂单、配送小票存档以及卷烟货款回笼情况表等相关的资料报表。
三、专卖部门每月向派驻组报送查获大要案案情以及32位条码情况,罚没卷烟资料。网格稽查员每月上报管辖区域内的重点关注品牌以及异常信息等方面情况;按时完成辖区涉案真品卷烟32位条码的抄写、拍照和内管系统录入等工作,不得瞒报、漏报和弄虚作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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