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重庆市烟草专卖局(公司)发布了《重庆市烟草商业系统供应商不良行为记录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进一步加强重庆烟草商业系统采购管理,防范工程建设、物资及服务采购项目的采购风险。
《办法》规定,供应商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或者强制性标准和执业行为规范,经司法机关、行政机关查实和处罚形成不良行为记录后,全市系统将按照规定对其进行禁止或者限制性处置。
《办法》要求,在实施公开招标项目的采购过程中,重庆市局(公司)将在资格审查环节严格查询供应商不良行为记录;采用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等方式实施的项目,重庆市局(公司)将在确定邀请对象、确定谈判对象以及确定询价对象时进行查询;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必须在制订采购方案时进行查询,确保查询供应商不良行为记录全过程覆盖。
此外,重庆市局(公司)还将定期收集汇总各单位上报的供应商不良行为记录,建立、维护和更新全市系统供应商不良行为记录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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