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草在线专稿 依法查办涉烟违法案件,是烟草专卖法赋予专卖执法人员的神圣职责,也是检验和衡量专卖执法水平的重要体现。笔者发现,在日常执法办案活动中,极少数专卖执法人员由于存在三个认识上“误区”,直接或间接影响到执法办案效果,也给各自的执法行为带来诸多法律风险。为此,笔者有以下几点认识和思考。
误区一:简易案件办成一般案件
时下,有的专卖人员自认为,当前涉烟案件线索少,办案不容易,若发现一起,不论大小,办得越复杂越好,卷宗越厚越好,这样才能体现办案水平。殊不知,这种做法违反了办案程序,结果把简易案件办成一般案件,造成处罚程序复杂化,行政效果降低,也给当事人带来不便。
执法人员都知道,行政处罚程序分为简易程序和一般程序。简易程序又称当场处罚程序,是指在具备某些法定条件下,由执法人员当场作出处罚决定的步骤、方式、时限、形式等过程。其好处在于:能节约执法成本,提高行政效率,能保护当事人的权益。《烟草专卖行政处罚程序规定》明确规定了简易程序的适用条件,即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据,对公民处以50元以下,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行政处罚的,可以做出当场处罚决定。
那么,如何办理简易程序的案件?首先,当场处罚的主体是行政处罚主体。与一般处罚程序一样,只能由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和受委托的组织进行,不能以执法人个人的名义进行处罚。因为不管是简易程序还是一般程序,不论处罚大小,执法人员仍然代表行政处罚主体,这个问题必须搞清楚,不可犯原则性错误。其次,当场处罚程序适用于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案情简单的行政处罚案件。比如,在零售户经营场所发现的未在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违法行为,数量不多,案值较小,违法情结轻微的,可以走简易程序。第三,当场处罚程序只适合于较轻的行政处罚。也就是上面所说的,对公民处50元以下、对法人或其他组织处以1000元以下的罚款或者警告的行政处罚案件。第四,当场处罚程序在时间上的特点是在发现行政相对人实施违法行为后当即给与行政处罚。这是和一般程序最显著的区别。
点评:从烟草专卖行政执法实践来看,简易程序主要适用于事实清楚、案值较小的未在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案件。对于案情复杂,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或者情节严重的案件,不可以按照简易程序草率处理。
误区二:当场不能收缴罚款
在办理简易案件中,有的专卖人员为了体现罚缴分离。不论处罚数额大小,一律让当事人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从表面上看,这是严格执法的表现。其实不然,因为罚款的收缴方式除了罚缴分离,还有当场收缴罚款。
众所周知,行政处罚是一种具体的行政行为,可分为强制执行和自觉履行。自觉履行就是当事人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后,应当按照决定书中规定的履行期限和履行方式自觉履行。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做出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后,原则上应当遵循罚缴分离制度,要告知当事人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后15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银行收到罚款,并将罚款直接上交国库。但依法给与20元以下罚款的,不当场收缴罚款事后难以执行的,在边远、水上、交通不便地区,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可以当场收缴罚款。当然,如果当事人提出自己到指定银行缴纳罚款的,执法相关不得违背当事人意志而当场收缴罚款。执法人员当场收缴罚款后,应当自收到罚款之日2日内交至行政机关,在水上当日收缴的罚款,应当在抵岸之日2日内交至行政机关,行政机关应当在2日内将罚款交至指定银行。上述的时间要求十分明确,不可逾期。还有一个问题:当场收缴罚款,应当向当事人出具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缴款收据。
误区三:先行登记保存无期限
有人执法人员认为,在零售户经营场所,对涉案物品实施依法先行登记保存后,如果当事人不来处理,就可以长期保存。这种认识显然是不对的。在先行登记保存中,执法人员一定要注意以下事项:一、先行登记保存的范围应当是确需保存,否则事后难以取得的涉案证据性物品;二是登记保存的期限是7日。三是登记保存的地点应当以保证证据的安全为目的;四是登记保存的措施是对保存物品现场清点后进行封装并加贴标签,五是先行登记保存期间任何人不得销毁或者转移先行登记保存的证据。
问题在于,7日之内如何处理先行登记保存的证据?笔者认为,根据不同情况,可采取以下措施:1、及时采取复制、拍照、录像等证据保全措施,2、需要鉴定的,及时移交有关机构鉴定并告知当事人所需时间;3、依法移交其他部门处理,作出移送决定并书面告知当事人;4、违法事实不成立或者违法情节轻微,依法可以不予行政处罚的,决定解除先行登记保存措施并告知当事人。5,如果当事人不来处理,可以发公告,逾期还不处理的,按无主货物依法处理。
点评:先行登记保存是办案的必要手段,但要依法依规进行。作为办案人员,要履行证据先行登记保存批准程序,出具先行登记保存通知书。当事人和执法人员在先行登记保存通知书上签字。当事人拒绝签字或者不在现场的,应当由在场的两名以上见证人签字确认,没有见证人、见证人不足两名或者见证人拒绝签字的,执法人员应当在先行登记保存通知书上注明情况并签字。
结语:依法办案,依法是前提。只有依法,才能办好案,办铁案。因此,广大专卖执法人员在日常工作中,要认真学习烟草专卖法律法规,特别注意法律法规规定的办案程序、时限要求,做到定性准确、程序合法,证据确凿、处罚得当,手续完备,归档及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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