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草在线专稿 天气炎热,酷暑难耐。在高温下检查市场、执法办案,别说违规户易激动、常发火,不服从管理,甚至阻挠执法。就连平日里性情温和的执法人员,有时也会心烦急躁,对违规户缺乏耐心教育,有的甚至“快刀斩乱麻”,简单粗暴执法。笔者认为,客户发火乃常事,专卖执法需文明。作为一名专卖执法者,在严格执法的同时,要坚持以人为本,正确对待那些常发火的客户。下面几位专卖执法人员的经验做法值得学习借鉴。
客户发火莫“浇油” 文明执法记心中
小张 陕西武功县烟草专卖局专卖稽查员(专管员)
在零售户眼里,客户经理是亲人,专卖执法是敌人。这话实为戏言,似有夸张,但现实的确如此。因为客户经理的角色是服务客户、帮客户赚钱,老板谁不喜欢,谁不视为座上宾。专卖人员与客户经理同进店,能明显感觉到店主对客户经理热情招呼,亲如兄弟,对专卖人员就冷漠十分,总保持陌生感、距离感。这也难怪店主“看人戴帽”。说正规一点,专卖执法是和涉烟违法分子做斗争;说通俗一点,入户检查就是给被监管对象“挑刺”。因而,客户不愿和专卖人员交朋友,视专卖人员为“不受欢迎的人”,不足为奇,应该理解。特别是进入被查处过的客户经营场所,他们更不高兴,一旦发现违规卷烟,就以种种理由和借口,阻挠执法人员查扣违法卷烟,拒不接受处罚教育。有的甚至拍桌子,摔凳子,公然叫骂、推搡执法人员。这样的例子见的太多了。
前段时间,在一家经营大户例行检查,我们在一个楼梯口,发现3条非本店代码的省外卷烟。按理说,老经营户应该知道这是“未在当地烟草批发企业进货行为,”要接受处罚教育。然而,当我开具《先行登记保存单》时,店主竟然指着我的鼻子大发雷霆:“这3条烟是亲戚放在店里的,你们还真得要收走?太不近人情了。客户经理天天打电话,让我多订烟、多进货,好话说尽,恨不得求情下跪。这些年,我给烟草公司卖了多少烟,自己也数不清,贡献这么大,你们还好意思收我的烟、罚我的款?芝麻大一点事都不放过,恨不得一棍子把客户打死。今天,我告诉你,烟拿不走,要停货就停,要提证就提,我不怕,再说,库房积攒的烟还够卖半年。”
店主脸红脖子粗,越说越生气。客户虽然变脸发火,我和几名队员却没有和他展开“唇枪舌战”,而是心平气和地接受店主“训话”。也许是店主发了一通牢骚,见我们无动于衷,火气渐渐地小了。但态度依然“坚决”:不能查扣他的烟,不能罚他一分钱。如何让店主自觉接受处罚教育?根据多年的执法经验,我们几名执法同志,采取了三条对策:首先,让店主把话说完,把气出尽,我们不能“火上浇油”,不能“剥夺”当事人的话语权和申辩权,不然会适得其反,激化矛盾,不利于执法顺利进行。其次,坚持以人为本,政策攻心。我们三个你一言、他一句,给客户解疑释惑,让客户知晓未在当地烟草批发企业进货违法行为等法律法规,促使客户认识到违法行为的性质,消除他的无名之火和逃避处罚的侥幸心理,让店主转变思想,配合执法,乐意接受处罚教育。第三,帮助客户分析经营现状,解决客户在经营中遇到的实际问题,拉近客我距离,优化执法环境,让客户既能接受处罚,又能心服口服,从此不再违法经营。这三条措施相辅相成,十分管用。大概七八分钟后,在我们的宣传教育下,店主火气全无、改变态度,承认了违法事实,并在暂扣单上履行了签字手续。第二天一大早,就来到单位的专卖服务大厅接受案件调查处理。事后,他怀着内疚之情对我说:“昨天认识不到位,脾气不好,说了不该说的话,请你原谅。今后再也不拿亲戚熟人的烟了。”我笑着回答:“没关系,只要你承认错误,接受处罚教育,对我发再大的火,我都能忍受。记住一句话:发火不是解决问题的办法,要把发火变成发财,这才是正道。”店主听了十分高兴。从此,每次进店检查,再也看不到他发火了。
点评:违规户对专卖执法人员发火,不能简单认为是阻挠执法,多半是对自己的违法行为缺乏正确认识,心存侥幸,不愿接受处罚教育。面对这样的客户,执法人员要有耐心和信心。先让当事人消气、先泻火,等他们心里平静后,再通过讲法律、讲案例,促使他们从内心深处认识违法行为的性质和危害性,走出思想认识误区,自觉将接受处罚教育。唯有如此,才能提升执法效率,确保执法办案“水到渠成”、“瓜熟蒂落”。
不论客户“气”多大 执法根基不动摇
老杨 陕西武功县烟草专卖局专卖稽查员(专管员)
俗话说,千人千面,性格不同。有人喜欢沉默,遇事不惊,坦然面对;有人则“高喉咙大嗓”,遇事沉不住气,心急如焚,脾气火爆。在执法过程中,经常遇到一些喋喋不休、爱发牢骚、发脾气、甚至阻挠执法的零售户。有时,无法忍受客户的脾气,也想“以牙还牙”、针锋相对。但换位思考,就取消了这样的念头。因为发脾气乃人的本性需要,不足为奇。何况专卖执法代表烟草行业形象,咱不能因为客户发脾气就采取轻盈手段,更不能因为碰上“钉子户”,就动摇、放弃执法。
辖区一位老客户,在一条街道上开了两个分店。一个店生意好,卷烟销量多,另一个商店生意一般,卷烟常积压。去年以来,这家店主经常私自调剂卷烟,将生意不好的店里的卷烟转移到生意好的店里销售。这明显违反了烟草专卖法律法规,属于“未在当地烟草批发企业进货行为”,也就是我们常说的乱渠道进货。为此,我们多次对该户进行过处罚教育,但店主始终认识不到位,依然明暗结合,销售串码卷烟。记得有一次检查时,当查到串码卷烟,他竟然“吹胡子瞪眼睛”对我说:“都是自己店的烟,有啥不能卖的。我看你们是闲着没事干,故意给客户找茬。”
上周,在该店又发现十几条串码卷烟。店主和他的儿子进店后,百般阻挠执法,父子一唱一和,脾气忒大。他的儿子二十来岁,凭借身强力壮,堵在商店门口,不让专卖人员带走违法卷烟,还破口大骂烟草公司是“白眼狼”。有人提议打110,请公安机关出面,以震慑这个无理取闹的小伙子。但我没有同意,而是笑着对小伙子说:“不管你发多大的火,骂我们也可以,但你要承认自己的违法事实。一店一证一码,各店销售各店的烟,不能相互串货,这不是烟草局的规定,而是烟草专卖法律的规定,我们不是和你过意不去,是你自找麻烦。再说烟是真烟,不会没收的,只是带回烟草局先行保存。只要你虚心接受处罚教育,保证不再违法经营,这些烟在七日之内退还给你的。请你放心,我们是依法办事,每个环节都出示法律文书。”俗话说:话是开心的钥匙。在我的说服劝导下,那个小伙子的态度得以转变,不再出言不逊、阻挠执法,最终离开门口,放了“绿灯”,接受了处罚教育。通过这件事,得出两条经验:一是有理走遍天下,无理寸步难行。不管遇到什么样的“钉子户”,要相信邪不压正,只要你坚持原则,依法办案,违法分子在证据面前总有低头的时候。二是处罚教育并行,执法者要扮演宣传员的角色,学会法律宣传,政策攻心,让当事人知法懂法遵法,放下思想包袱,消除对抗情绪。只要“双管齐下”,以柔克刚,就没有办不成的案子、拔不了的钉子户。
点评:专卖执法,利国利民。不管身处何种执法环境,面对什么脾气的客户,作为执法者,一定要维护法律法规的尊严,坚持处罚教育相结合的原则,摆事实,讲道理,晓之以情、动之以理,这样,就会感化客户,消除他们的火气,达到执法的目的。事实上,绝大多数违规户,他们之所以发火,多数是一时的冲动,事后大都能承认各自的违法行为,接受处罚教育,回到守法经营的正轨上来。
分析“火因”很重要 标本兼治效果好
小齐 陕西武功县烟草专卖局专卖稽查二中队队长
在卷烟市场,我发现,绝大部分零售户能积极主动、配合执法检查,不配合的零售户毕竟占少数。因此,在查处违规户时,既要坚持依法办案,也要学会分析店主发火的真正原因,从中了解他们在经营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及时反馈给营销部门,更好地提升客户服务水平,打造和谐终端,实现客我双赢。这样做的好处,也能有效减少、消除违规户对专卖执法的抵触情绪。
今年五月份,我们在县城一家客户的经营场所,发现两条非本店代码的串码卷烟。查处过程中,店主火冒三尺,“理由”充分:紧俏烟不够卖,经常断货,我不能坐以待毙;客户经理态度不好,服务很差,刁难客户;大户低价销售卷烟,扰乱市场秩序。店主的理由是否成立,不足以影响正常执法,但从店主的话中,多多少少听出一些话外音:客户对紧俏烟供应、客户经理工作、大户低价销售卷烟很有意见。于是,我把店主的“发泄”记在工作日志上,及时反馈给营销部门,目的是证实店主之言是否真实可信。如果是客户经理工作上的问题,就要及时改正过来,和谐客我关系,帮助客户解决实际问题,提升客户满意度。半小时后,客户经理打来电话,说明了情况,原来,店主说的并非事实,有点夸大其词。他的经营理念陈旧,每次订货只订紧俏烟,别的品种规格一概不要,而公司对紧俏烟限量供应,客户经理又没有权利调整,无法满足店主需求。因而,店主误认为客户经理故意作对,就心生怨气,向专卖人员发火。心里有了底,宣传有方向。于是,我就卷烟营销政策,向店主做了进一步说明。客户听明白后,也就没有了火气,主动接受处罚教育。后来,我和客户经理一道走访该户,帮助店主树立现代经营理念,为客户分析市场形势,调整订货计划,为客户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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