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草在线专稿 “深化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用铁的纪律打造纪检监察队伍。”这是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一项十分重要的部署,既对加强纪检监察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也为干部队伍自身建设指明了新的方向。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纪委按照中央决策部署,全面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带头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在强化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约束、强化执纪监督、强化查办腐败案件等方面重拳出击,形成了鲜明的工作特点,得到了广大干部群众积极评价。但也要清醒地看到,目前纪检监察机关职责不清的问题仍然比较突出,越位、缺位、错位现象不同程度存在;有的纪检监察机关存在执纪监督不严、查办案件力度不够等问题;一些纪检监察干部存在作风漂浮、衙门习气等问题。大力推进“三转”,使纪检监察工作职能更加明确、方法更加科学、作风更加务实,才能切实解决好这些问题,更加科学有效地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本文从纪检监察定位、“三转”落实及对策三方面,积极总结实践探索经验并为行业纪检监察工作提出意见建议。
一、纪检监察的地位和作用
纪检监察机关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地位和作用是由纪检监察机关的性质和任务所决定的。党章规定,党的纪律检查机关是实施党内监督,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建设的专门机关。主要任务是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协助党的委员会加强党风建设,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行政监察法》规定,行政监察机关是人民政府行使监察职能的机关,负责对国家行政机关、国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实施监察。主要任务是加强监察工作,保证政令畅通,维护行政纪律,促进廉政建设,改善行政管理,提高行政效能。专门机关的特殊地位和承担的特殊任务决定了纪检监察机关在构建和谐社会中必须扮演重要角色,在烟草行业中的作用主要表现在:
首先,烟草商业企业纪检监察部门能够在处理卷烟经营过程中遇到的各种政治关系、经济关系、社会关系、文化关系时起到调节作用。纪检监察工作作为一种政治活动,通过全面履行纪律检查和行政监察职能,严格行政执法,严厉惩治违法乱纪及不规范经营行为,遏止和清除各种消极腐败现象,维护和规范正常的行政执法程序、企业运转秩序、卷烟经营秩序及基础管理水平,保证政令畅通,保证国家局、区局各项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维护国家利益、消费者利益、烟农利益、职工利益,从而在党和国家以及涉烟人群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活中发挥出有效的调节作用。
其次,纪检监察可以在解决突出问题、化解各种矛盾、保持卷烟市场稳定的过程中发挥维稳作用。社会稳定是社会和谐的基石,没有稳定就没有和谐。在烟草行业深化改革、经营模式调整、卷烟市场变化的进程中,收入差距过大、贪污腐败、人民内部利益关系紧张、卷烟供求不平衡等突出问题是影响构建和谐烟草的重要因素。纪检监察机关通过加强思想道德教育,狠抓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牢固筑起预防腐败的思想道德防线;通过强化监督,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开展专项清理、执法监察、纠风评议,逐步形成真正管用的有效监督制约机制,建立有效约束机制,将市场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作为监督重点,纠正解决卷烟商业企业内部的不正之风;通过把廉政纳入法制化和规范化轨道,不断铲除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土壤;通过认真办理信访,帮助群众排忧解难,努力化解内外部矛盾,弥合群众分歧,稳定群众情绪;通过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使反腐败斗争的各项重大决策和部署落到实处,逐步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从而在维护行业稳定中起有效的维稳作用。
第三,纪检监察能够在促进企业经济发展过程中起到助推作用。纪检监察机关通过履行职能,加强纪律条规建设,及时根据国家及上级部门纪律条规,建立健全本单位有关监督管理的相关制度,保证各项政策措施贯彻落实,预防和查处违法乱纪行为,为卷烟经营清道排障、保驾护航,改善经济运行和企业发展的内部环境,实现廉政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的良性互动,再结合上述的调节、维稳作用,从而在促进和推动企业发展中起到积极的助推作用。
二、固原市烟草专卖局(公司)在“三转”方面的积极探索
宁夏回族自治区固原市烟草专卖局(公司)深入学习贯彻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王岐山同志在中纪委十八届三次全会上提出的“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工作要,以落实八项规定为切入点,对本身的“四风”问题进行一次大排查。通过积极学习、积极分析检查、积极参加整改,在作风建设上认识高一层、学习深一步、实践先一着、剖析解决问题好一筹。
(一)真正理解“三转”重要意义。
“转职能”方面,其要旨是严格按照党章、党内法规和行政监察法规定,转变职能定位,突出抓好监督。强化执纪监督和查办案件,围绕作风建设,惩治腐败、预防腐败和自身建设,强力推进落实八项规定和反对“四风”行动,切实执好纪,问好责,把好关,集中精力做好对同级党组权力运行、涉及人财物的关键岗位、重大决策的监督,协助党组对本单位违纪违规问题进行纠正、查出、追责。把不该管的交还给主责部门,把该管的切实管好,做到不越位、不缺位、不错位。
“转方式”方面,其要旨是深刻把握新形势下工作规律,创新思想理念,摒弃惯性思维,改进方式方法,更加科学高效地履行执纪监督职责。对违规问题要主动作为,要快查快办,在规定时限内查清主要事实,进一步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通过运用现代科技手段,更紧密的依靠和发展群众,通过群众参与、信访举报,全面理清线索,分类处置,强化督办,规范管理。把发现问题、形成震慑作为执纪监督、效能监察的工作主要任务,认真查找在运用监督方式方法推进工作上的偏差,确保开展一项检查、查透一类问题、规范一类管理,把工作重点放在监督职能部门履行法定监督职责上,有效解决失之于软,失之于宽的问题。找准纪检监察工作与中心工作的结合点,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从全程监督想事后问责转变,并通过严格执纪问责,健全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真正在全行业内形成“不想腐、不能腐、不敢腐”的约束环境。
“转作风”方面,其要旨是落实“打铁还需自身硬”的要求,打造一支“忠诚可靠、服务人民、刚正不阿、秉公执纪”的纪检监察队伍。纪检监察干部要带头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带头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带头改进工作作风,对各类腐败问题,敢于动真碰硬,敢于板起脸来批评,敢于攥起拳来惩治、狠下心来问责,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纪律,加强自身建设,努力提高忠诚度,胜任度,融合度和满意度,严于律己,清正廉洁,弘扬新风尚,传递正能量,不断加强自身建设,切实提高履行监督能力。
(二)将“三转”与工作实际相结合。
把加强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与“三转”相结合。根据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作出的全面深化改革的决定,及国家局、区局对对反腐败工作要求,牢固树立进取意识责任意识,大胆探索、统筹推进。在权力监督方面,制定了许多行之有效的规章制度,明确了企业的责任分工和目标,将责任落实到人,采取自上而下的层级管理方式,并针对责任分工进行考核,督促权力行使者在抓好行政工作责任的同时,负起廉政建设责任,企业效益和廉政建设并重;在制度建设方面,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局党组《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的实施办法》、《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中共国家烟草专卖局党组关于在行业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结合自身实际,健全完善了市局(公司)《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细则(试行)》、《关于进一步做好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工作的通知》,理顺并规范了企业业务及决策程序,并严格监督制度的运行;对于企业党员领导干部的廉洁自律情况实施监督,以节假日前夕公布警示通知、重大事项报告、廉政谈话、述职述廉、廉政承诺、严禁领导干部利用本人及家庭成员婚丧嫁娶、乔迁之喜等名义违规收受礼金礼品等方式,对领导干部的行为进行监督,并采取内部网站宣传、观看廉政教育片、廉政文章和漫画征集、发行公司廉政报刊、推荐廉政书籍、发送廉政短信等多种多样的方式,引导并加强企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决心;拓宽信访举报渠道,认真受理各种形式的信访举报,严肃查处违纪案件;参与企业管理干部选拔任免、考核考察,参与监督企业重大生产经营活动,并对企业重大事项进行公开和明示,有效地减少了企业“暗箱操作”的可能性,一系列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和制度保障的各项措施,为实现“三转”提供体制机制上的保障。
把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制度常态化制度化与“三转”相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为推进“三转”提供了重要契机和发展空间,市局(公司)开门搞活动,以查摆出的问题、征集的意见和建议为出发点和工作动力,严明党的纪律,从讲政治的高度,将“四个服从”将具体工作结合;认真执行中组部《关于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意见》,在选人用人实行严格监督;加强对“一把手”的监督,坚持“三重一大”事项必须经过班子集体讨论决定,推行“一把手”不直接分管人事、财务、项目,落实权力监督制约机制;带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党政机关例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带头落实行业关于业务接待、公车管理、会议管理等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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