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草在线专稿 当前,国家局高度重视“加热未燃烧卷烟”的专项治理工作,要求各级烟草专卖管理部门全面清理市场出现的“加热未燃烧卷烟”,坚决制止这一违法销售行为,切实维护烟草专卖制度,维护国家利益和消费者利益。作为基层专卖执法人员,笔者认为,如何认识销售“加热未燃烧卷烟”的违法性和治理的必要性,这是开展专项治理工作的前提,也是提升专卖人员法律宣传水平的重要体现。
首先,要搞清楚什么是“加热未燃烧卷烟”?笔者查阅了一下相关资料,所谓的“加热未燃烧卷烟”实际上是电子烟的升级换代,已超出了一般电子烟的特征和使用价值,确切地说,“加热未燃烧卷烟”属于烟草制品。因为它使用真正的烟叶,只不过加热不燃烧罢了。既然属于烟草制品,就要纳入烟草专卖管理监督之列。目前市场上销售的“加热未燃烧卷烟”,并没有取得经营许可证,系非法经营行为,是商家企图钻“空子”、打“擦边球”。因此,专卖执法人员一定要向涉及销售“加热未燃烧卷烟”的商家讲清这个问题,便于依法开展专项行动中,减少不必要的纠纷和矛盾。
其次,要认识到开展“加热未燃烧卷烟”治理行动的重要性。众所周知,吸烟有害健康。随着禁烟、戒烟宣传力度的加大,许多商家抓住商机,发明了不少戒烟“神器”,电子烟便是其中一种。电子烟一经问世,以其独出心裁的设计和高科技的电子技术,深受戒烟者青睐,市场需求增加,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明显,受到控烟组织的肯定。如何看待电子烟?目前行业没有明确的答复。笔者认为,烟草行业之所以允许电子烟存在,多数因为电子烟只是针对戒烟者而发明的一种替代产品,散发出来的烟雾并非真正的烟草味道,不属于假冒伪劣卷烟。同时,电子烟的销售对象多为戒烟者,对于庞大的卷烟消费群体而言影响不大。但随着电子烟的升级换代,特别是“加热未燃烧卷烟”的出现,因其以烟叶、烟丝作为原料,对其加热产生的气味十分接近烟草味道,无疑吸引更多的卷烟消费者。如果对此类电子烟不闻不问,任其发展,那么传统意义上的真烟市场定会受到冲击,甚至会动摇烟草专卖制度。所以,在开展专项活动中,要向经营“加热未燃烧卷烟”的商户讲清专项治理的目的意义,争取他们的理解和支持,确保治理成效,谨防“反弹”。
再次,要认清销售“加热未燃烧卷烟”的违法行为。通过对“加热未燃烧卷烟”的归属认定,可以毫不含糊地讲,销售“加热未燃烧卷烟”是一种违法行为。对非卷烟零售户而言,销售“加热未燃烧卷烟”是无证经营行为;对卷烟零售户而言,这是未在当地烟草批发企业进货违法行为,也是销售非法生产烟草专卖品违法行为。为此,专卖执法人员在专项治理活动中,一旦发现加热未燃烧卷烟,就要当面讲清违法行为的性质和法律依据,旗帜鲜明地予以查处,确保卷烟市场不出现“加热未燃烧卷烟”,用实际行动维护烟草专卖制度,维护来之不易的卷烟市场良好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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