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草在线专稿 当前,“互联网+新媒体”时代的到来,公众诉求表达渠道灵活多样、自由开放,言论的磁场效应在传播中不断放大。面对日益复杂的卷烟销售环境和严峻的卷烟打假形势。如何通过互联网工具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笔者认为应与结合以下几个工作:
一是利用互联网的开放性,有针对性的打击涉烟违法行为。近些年来,随着各地对打假源头力度的不断加大,卷烟制假活动转移、扩散趋势明显。开始由地上转为地下,利用人民群众对卷烟知识的匮乏,以仿真、低价、高仿为掩护,诱使消费者上当。由于网络涉烟案件具有虚拟性、隐蔽性,开展该项工作时信息收集难度大、调查取证工作艰巨、收网抓捕工作更是千头万绪,因此,真正在互联网涉烟监管工作中取得的成果并不是很明显。但所谓,魔高一尺道高一丈。只要我们顺着有售假必定有运假、有运假肯定上头有制假的思路,深挖制售假烟源头,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安排专人对本地网站进行浏览搜索,及时发现违法涉烟线索,协调有关部门进行清理、追查,直至将犯罪分子绳之以法。
二是利用互联网的交互性,宣传法律法规收集违法线索。一是作为专卖部门的我们可以积极的利用互联网工具、如微信、微博等社交工具定期有针对社会大众及时发送烟草专卖法律法规普及贴,普及《烟草专卖法》及与烟草行业有关的法律法规知识,提升社会公众对专卖管理工作的理解与支持;二是有效将烟草行业的企业文化推广到社会中去,将“高效便民、维权传情”的专卖服务理念、“国家利益至上、消费者利益至上”的价值观念推广(培育),以微信品牌活动式的推广活动及“扔漂流瓶”功能,有效进行整合、传递,树立我们烟草行业的正面形象,达到有效传播烟草正能量的目的。三是以保障客户利益为根本,积极响应客户诉求,引导广大消费者自觉抵制网上购买假烟和走私烟,提示公众注意加强自我保护,不断改进影响客户满意的关键环节,提高响应速度,实现精准打击。
三是利用大数据分析工具,紧盯监管目标提升监管水平。利用互联网销售假冒卷烟者大多是以网上订货、银行支付的形式完成交易,假冒卷烟也是通过物流配送的形式到达消费者手中。这中间牵涉到了制假人员、售假人员、运送人员以及贩售人员(马仔)等,因此,专卖部门应积极探索建立涉烟案件大数据情报分析系统,将涉烟案件犯罪嫌疑人的基本情况、活动地点、常住情况、曾违法犯罪情况等进行录入,形成对案件、人员、线索等监控管理,从而以点带面、以串联、并联各类本地线索,构建大数据数据模型,全方位提高市场监管本领。密切关注本地区制假活动情况,尤其是历史上假烟的生产团伙和销售网络较为猖獗地区以及有查处制贩假重大案件的地区,应该多方面开展工作,深挖制假销假网络,对有经营价值的互联网涉烟信息及时进行筛选,并积极联系有执法权限的部门进行查处。
四是利用互联网的实时性,有效提升许可证办结水平。管理的目的是要效益,作为专卖部门,有效提高许可证的办结速度,让广大人民群众满意是我们的责任,更是义务。根据许可证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申请人可以通过互联网进行申请,这一规定大大方便了前来办理许可证的群众,但在许可证申请之后的后续工作中,利用这一特性提高工作效率的办法很少,通过QC小组活动,可以发现影响许可证办证效率的主要原因是勘验及后续的审批衔接,在实地勘验中影响的主要因素是对申请人的经营场所所在的地理位置不熟悉,因此,笔者大胆建议,利用微信、QQ或其他社交软件,在申请人申请时,添加公众账号,在后续的勘验过程中,可以直接定位许可证人所在位置,从而大大方便勘验人员,有效缩短应对地理不熟悉而造成的延时,冤枉路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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