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草在线专稿 自媒体是指私人化、平民化、普泛化、自主化的传播者,以现代化、电子化的手段,向不特定的大多数或者特定的单个人传递规范性及非规范性信息的新媒体的总称。自媒体平台包括:博客、微博、微信、百度官方贴吧、论坛/BBS等网络社区。随着自媒体的快速发展,自媒体平民化、低门槛易操作、交互强、传播快的特点对烟草专卖管理提出了新的挑战。2016年1-10月,江西弋阳县烟草专卖局共查处84起案件,总查缴量2443条,经调查其中有12起案件属于自媒体涉烟违法案件,查缴量821.8条,可见自媒体涉烟案件已进入高发期。自媒体时代,提高互联网烟草专卖的监管是迫在眉睫的重要任务。
一、自媒体时代涉烟案件的特点
对弋阳县查处自媒体涉烟案件进行总结,可以发现:
(一)违法交易流程固定
现阶段,假烟案件主要通过QQ、YY、微博、微信、空间、博客等现代社交媒介,通过“点对点”或“点对面”的方式进行涉烟商品信息的传播,经过对目标客户的初步信息筛选,随后进入以“潜在客户”为主要目标的“点对点”信息沟通,线上通过第三方支付中介支付,线下通过物流、快递配送完成交易。
(二)网上信息甄别困难
不法分子通过QQ 信息群发、微信朋友圈、传真等进行“点对点”信息传递,许多网上商家都是打着“烟盒”、“烟标”、“打火机”等涉烟“周边产品”进行伪装,也有不少商户直接利用卷烟的图片低价宣传。自媒体上发布的卷烟信息,必须通过稽查人员与商家接触,取得不法分子的信任,才能掌握其违法的事实,侦查难度大。即使是非常明显的涉烟违法活动,如果不是偶然查出或者被举报,一般都难以对其违法行为进行打击。
(三)当场查处难度较大
通过自媒体进行的卷烟交易,隐蔽性强,人货相分离,没有准确可靠的第一手线索,当场查处几乎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务;即便卷烟被当场查获,但是各种网上进行交易的违法犯罪证据烟草专卖执法部门难以固定。
(四)涉烟案件处罚较难
自媒体涉烟违法分子利用网络进行进行假冒注册商标卷烟交易往往具有团伙、网络性质,分工明确,每次交易的数量并不巨大,但在整个违法过程中,违法数额巨大,给烟草专卖制度造成巨大的影响,但是由于每次交易案值的不大,可能让他们逃脱打击;再者就是物流运输的管辖权,给专卖行政管理机关的监管造成障碍。
二、自媒体时代涉烟案件应对措施
自媒体涉烟案件监管工作的整体推进,必须打破之前涉烟监管中的不足之处。针对自媒体的特点,思考新方法,跟得上时代的变化,是提高烟草专卖监管水平的重要途径。
(一)转变相关工作思路
以“走出去”作为工作的重点。一方面及时收集市场变化情况,做好情报收集工作;另一方面主动做好联防控制工作,及时定期地同相关部门进行沟通协查。比如对于本地区拥有专卖许可证的经销商,其销售卷烟的数量和品种,在特定时间范围之内,如果存在异常情况,就必须进行分析排查,了解其有无存在网络平台上销售、进货的可能性,经常性地主动走访本地的物流和快递企业,进行涉烟违法犯罪线索的收集和排查。
(二)加强监管能力建设
监管能力建设包括监管意识和技术手段的建设。通常专卖稽查队伍通过直接进入门店检查来查获违法违规经营行为。然而互联网涉烟案件与传统涉烟违法违规行为相比,具有传播速度快,辐射范围广,涉案人员网络复杂等特点,因此烟草执法部门运用传统的技术手段和监管方法难以取得监管效果。专卖管理机关要培养懂技术能管理的骨干人员,运用电子信息技术,及时发现自媒体平台上存在的违法销售卷烟信息的传播和交易发生的可能性,尤其是在案件调查取证阶段,如果专卖机关管理人员在网络上收集信息和线索的意识和能力不足,那么对网络上存在的案件线索和证据的获取就会产生困难,不利于烟草专卖的监管。
(三)建立联合执法机制
自媒体涉烟案件信息流、资金流、物流、人流“四流”的收集、整理需要网络信息运营商、金融、交管和司法系统等部门相互配合。但在目前的现实情况中,烟草专卖机关往往是等到偶然查出或等到举报之后单独调查,如此一来,烟草专卖管理部门的往往觉得力不从心。只有建立多个部门的联系协作机制,在自媒体涉烟违法犯罪信息显露的第一时间,进行控制和防范,才能对利用自媒体销售卷烟的涉烟违法犯罪进行有效打击。
(四)加强重点关口把控
对重点关口的把控就是对烟草制品的线下流通进行掌控,尤其是物流运输单位。物流、快递是自媒体涉烟违法分子首选的实物交付方式,而快递、物流企业为谋求经济利益,漠视相关法律,对于快递、物流运输的物品,不加检验,或者仅是口头询问,就走完了检验程序。同时,快递、物流行业多处理小宗商品,容易夹带,检验工作难以落到实处,给违法分子提供了蚂蚁搬家式批量运货的条件。只要加强对这个环节的监管,不管是通过快递、物流运输卷烟,都难逃法律制裁。
烟草专卖管理是维护国家财政收入,保障烟草行业市场秩序的重要手段,打击各种涉烟违法活动,是烟草专卖管理机关的责任和义务。随着时代的发展,新型的自媒体涉烟活动层出不穷,切实加强对互联网自媒体烟草专卖的监管是一个任重道远的艰难历程。相信随着国家法律法规的逐步完善,烟草专卖部门及时的自身调整和建设,一定能够推进专卖管理的进一步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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