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7日,中央电视台社会与法频道《天网》栏目播出专题节目“‘汽车’笔记”,揭秘16本看似平常又记录频繁的笔记本是如何牵出四川近十年来首例航空假烟案件的罪案拼图。
2019年5月24日晚11时,四川眉山“2·1”案专案组人员正围坐在一起讨论前一天晚上“成都线”收网行动中查获的证物——16本“汽车”笔记。
令专案组不解的是,一名从事假冒卷烟商品的人怎么会记录汽车信息?而嫌疑人赵某记下这些汽车信息为的又是什么?
谜团萦绕,破题的关键呼之欲出。千里追踪终有果。历时一年多,四川近十年来首例航空运输假烟案——“2·1”厅督网络假烟案件于2019年11月成功告破。该案涉案金额1157.2万元,抓获犯罪嫌疑人14人,判刑11人,有力震慑了涉烟违法犯罪活动。
高调航运 114张“准运证”难辨真假
2018年11月,眉山市彭山区烟草专卖局执法人员张平、吴良刚接举报发现城区某副食店和某超市均在售卖假烟,假烟的品规、码段、包装都如出一辙,经问询,两个老板都称是从成都人手上“进的货”。
本应该是毫无关联的两起案件之间却有着诸多相似之处,经验丰富的张平意识到事情并没有看上去的那么简单。
“一辆从成都方向来的无牌面包车经常出入彭山城区,车辆‘到访’时间比较规律,差不多三四天就会来一次,而且都在晚上。”通过蹲守,彭山烟草专卖人员发现这一重大线索。
经过反复分析和摸排,两起案件指向成都市同一团伙。为避免打草惊蛇,彭山烟草没有立即收网,而是联合公安前往成都秘密调查。在初步摸清犯罪团伙及基本事实后,公安、烟草两部门同步逐级上报。最终,该案被省公安厅、省烟草专卖局列为联合督办案件,并指令彭山公安经侦部门联合烟草专卖稽查部门成立专案组,确定案件代号“2·1”并开展立案侦查。
“既然要将大量的烟‘卖’出来,那运输线一定是突破口。”时任眉山市烟草专卖局(公司)稽查支队支队长李砚分析道。
通过跟踪,专案组发现这辆无牌面包车频繁出入双流机场货运站,调取机场监控却发现了不一样的细节。
“我们在监控中看到运送卷烟的纸箱里有蛇皮口袋的外包装,而货到赵某手上的时候却没有蛇皮口袋,这个口袋去哪儿了?”专案组组长余海发出了疑问。
随后专案组立即赶往赵某的住处,果然在他家附近的垃圾箱中发现了同样的蛇皮口袋,专案组迅速从口袋上撕下两张“礼品烟”货运单,货运单号、寄收件人姓名、地址齐全,令人意外的还有手续齐全的“烟草专卖品准运证”。
“烟草专卖品准运证”是运输烟草制品必备的手续之一,但赵某“礼品烟”的准运证编号均为连号,数量、品牌、规格、计量单位都完全一致。烟草专卖局立即对该准运证进行鉴定,确定其为假。
综合前期掌握的线索,专案组分段攻坚,通过对货运订单条码进行比对,准确查清了该团伙的组织构架、售卖模式、嫌疑人身份及活动轨迹、犯罪地域、库房地点等关键信息,案件取得重大突破。
一个利用伪造的烟草准运证,通过航空运输贩卖假烟的犯罪团伙逐渐浮出水面。
寻丝觅迹 3条“上下线”引出家族团伙
彼时,眉山市市级公安、烟草正在共同筹建打假打私情报研判室,区公安、烟草双方运用技术手段对案件线索进行精准研判,外侦人员据此开展针对性摸排,用时3个月,一个涉及广州-成都-眉山(乐山)多地的“三线”涉烟犯罪团伙逐渐浮出水面。
和以往被查假冒卷烟案件主要通过陆运的方式不同,该团伙通过航空物流把假冒卷烟从广州运至成都,由赵某聘用货运司机使用假身份证、假姓名到机场货运站签收假烟,再通过无牌面包车运送至位于成都市内的5处假冒卷烟仓库,用于联系货运司机的微信号均是“一次性”,完成一单运送即被删除,最后假冒卷烟被销往成都、眉山、乐山等地。
面对狡诈的嫌疑人,专案组决定兵分3路,逐个跟踪。中线组锁定成都的赵某不放,上线组先后4次赴广东省广州市、福建省诏安县对赵某的上家进行秘密侦查,下线组前往乐山疏通犯罪脉络,最终锁定了以吕某银为首的家族式贩卖假烟犯罪团伙。
2019年5月23日,市、县两级烟草协同公安在成都市武侯区首次收网,成功打掉以赵某为首的贩卖假烟团伙,抓获犯罪嫌疑人3人,现场查获假冒卷烟3504.1条(价值90余万元),捣毁假烟储存仓库5处,扣押涉案车辆5台。
2019年11月10日,在专案组的统一指挥下,出动公安干警、烟草执法人员50余人,在广东省广州市、汕头市分为5个行动小组同时展开抓捕行动。现场抓获涉案人员7人,冻结涉案资金50余万元,查封涉案房产4处(价值300余万元),同时查扣大量通信工具、涉案交易银行卡和POS机等涉案物品,犯罪嫌疑人资金流水在3亿元以上。
随后,专案组分别在乐山、成都等地将涉案的周某平等4人抓获。至此,专案组历时1年多艰辛侦办的假烟大案侦查终结,3个犯罪团伙、14名团伙成员全部落网。
抽丝剥茧 16本“万能表”拼出罪案细节
“货来了,钱总要过去,资金通道是怎么把成都和广州联系在一起的?”专案组为此头疼不已。
证物一一排查,唯一能跟资金扯上关系的就只剩下抓捕赵某时偶然发现的16本“万能表”,可“万能表”上记录的均是宝马、奥迪、大众、长安等汽车的情况,后面紧跟的“1.2L基本型4.38”“1.2LS标准型4.68”“1.2L标准型4.88”之类的型号和数字也看似平常。
会不会这些“汽车”笔记就是“卷烟”账簿?如果这一假设成立,那么型号和数字分别又代表什么?在嫌疑人不开口,证据链不清晰的情况下,一切的可能性都不能放过。
专案组立即与机场空运部门联系,发现吕某银在2018年11月3日至2019年5月24日期间共向赵某方发货1240件,次数多达114次,与“汽车”笔记中记录的次数完全一致。
这一重大发现让专案组兴奋不已。如果汽车品牌代表卷烟品规,那4.38,4.68……这些数字一定代表着交易资金。顺藤摸瓜,答案呼之欲出……
表面上,吕某银和赵某之间并没有任何的资金交易记录,但赵某本人隔三差五就会到他家周边的银行去办理无卡存钱的业务。经查,卡的主人是赵某的远房侄子,而此卡取款人则是远在广州的一家茶叶公司法定代表人。
“茶叶公司法人代表王某寿(音译)的亲弟弟、亲弟弟的爱人、爱人的亲姐姐、亲姐姐的老公正是吕某银家老三。”专案组组长余海在最终查清此条关系网的时候大吃了一惊,没想到犯罪嫌疑人竟然狡猾至此。
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在专案组掌握的大量的证据面前,赵某等人不得不对自己的犯罪行为作了如实交代。
2020年11月13日,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法院对“2·1”案件11名被告一审宣判:以销售伪劣产品罪判处被告人赵某15年有期徒刑,并处300万元罚金;其余10名被告被判处6个月至15年不等的有期徒刑或缓刑,并处3.5万元至200万元不等的罚金。
“犯罪团伙试图以‘汽车’笔记伪装‘卷烟’账簿,却难掩制售假冒卷烟的犯罪事实。”眉山市烟草专卖局副局长月英说。
“2·1”案已经成功侦破,但对眉山烟草而言,打假破网工作永远在路上。面对未来,月英有更多地思考:“下一步,我们将以此案件的成功侦办为经验,持续强化与公安部门多警种的协作配合,继续坚持‘数字导侦、数字办案、数字打网’理念,切实维护好国家利益和消费者利益。”
央视《天网》栏目“‘汽车’笔记”专题报道。视频截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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