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草属国家专卖品,少数不法分子受烟草制品高额利润的诱惑从事非法经营,在没有烟草专卖许可证的情况下,为牟取私利铤而走险走上犯罪的道路。
近日,湖北十堰市张湾区公安查获一起非法经营烟草案,有效净化了烟草流通秩序和经营环境。
8月9日,十堰市公安局张湾区分局接到烟草专卖局移交的一条涉烟线索。
接到线索后,分局经侦大队民警立即前往展开调查,随后联合烟草专卖局,在位于茅箭区二堰街办青竹市场里的一家百货商店内,现场查扣卷烟357条,涉案价值6万余元。
进一步调查发现,自今年8月份以来,在十堰经营百货商店的河南31岁女子史某,在未取得《烟草销售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采取低价收购等方式,从多地收购了一批利群、钻石等各类卷烟,并委托他人准备以发物流的方式,运送到浙江宁波予以贩卖,试图从中赚取差价,非法获利。
让史某没想到的是,正当她打包装车,还没将货发走时,便被现场逮住了。
因涉嫌非法经营罪,目前,史某已被警方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警方提醒,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运输、储存、销售及非法生产烟草制品,否则将受到法律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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