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草在线米易消息 近日,四川省米易县一起 “无证经营”卷烟案件依法判决。该案当事人张某犯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3000元,涉案卷烟予以没收,并上缴国库。
2015年4月,四川省米易县局专卖执法人员接群众举报称:米易县草场街无证经营户“韩姐商行”处有大量卷烟销售,随即县局迅速安排人员以跟踪、蹲点的方式暗访调查。4月29日,收网时机成熟,专卖执法人员联合县公安局民警对其经营场所及库房进行了突击检查,当场查获云烟(紫)、红梅(软黄)等共计12个品种、435.4条,案值3.8万元,米易县局依法移交公安机关立案调查。
据了解,非法经营数额超过5万元的,将依法追究涉案当事人刑事责任。在该案件中,当事人曾因非法经营卷烟三年内两次被米易县局处罚过,且非法经营卷烟数额达到3.8万元,故从重处罚。
从举报到收网,该案历经半年时间,四川省米易县局与公、检、法三部门通力协作,最终将涉烟违法犯罪分子绳之以法。该案的成功查办,体现了四川省米易县局“守土有责”、“忧患责任”的牢固意识,有力打击了涉烟违法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切实净化了辖区卷烟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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