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草在线睢宁消息 近日,从江苏徐州市睢宁县人民法院获悉,睢宁县局“9·26”非法经营案主犯付某某被睢宁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7年,并处罚金3万元。
2013年9月26日,睢宁县局联合公安通过信息在辖区内“圆通”快递公司查获一批非法运输卷烟,现场抓获“接货”的犯罪嫌疑人付某某。经查,2013年7月以来,犯罪嫌疑人付某某在未经许可的情况下,多次从上线泰州孟某某收购的卷烟通过快递公司运到睢宁地进行销售,非法经营数额较大。后案件移交睢宁县公安局立案侦查。通过公安机关进一步跟踪调查和拓展,最终经县人民法院审理确认,被告人付某某犯非法经营罪,作出如上判决。
该案的判决,极大震慑了睢宁辖区本地不法烟贩,有力打击了涉烟违法经营行为,维护了本地卷烟市场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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