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草在线新沂消息 “我害了家庭啊,现在我真的知道错了,如果再给我一次机会,再穷我也不会再做犯法的事了”江苏新沂市法院刑事审判庭里,一犯罪嫌疑人痛哭流涕。嫌疑人朱某家境贫寒,却走上了贩销卷烟的不归路,缓刑期间仍不收手终被抓,因非法经营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六年,罚金3万元。
不满打工钱少走歪路
李某无固定经济来源,家里上有老母,下有三娃待哺,但常年打工,尚可勉强维持。一次偶然机会,听说从山东贩卷烟到苏南销售可以赚大钱,就动了贩烟的邪念。辞了干了多年的工作,东借西凑5万元的本钱,干起了贩烟的违法行当。先是乘座长途客车,贩运少量卷烟到苏南销售,每次都能挣个千把块钱。几次得手,尝了甜头,竟然去银行贷款30万,买了一辆车,专门用于贩运香烟。
初次被抓判缓无悔意
2011年,李某贩运价值10余万元的卷烟被山东省警方查获。鉴于李某初次犯罪,山东省沂水法院对某判了二年有期徒刑,缓刑二年。李某本该引以为戒,从此罢手,但其却认为是自己不小心、行动不隐蔽、运气不好才被抓,于是就对自己的贩烟行动想了许多点子,什么伪装、探路、迂回等方法,他都设计得自认为天衣无缝。
心存侥幸疯狂贩烟再被抓
缓刑期间,李某又伙同其哥哥继续贩烟,多次从山东贩运卷烟至苏南、浙江等地销售谋利。没想到,他的行动早已进行了烟草稽查部门的视线。新沂市烟草局经过深入摸排,准确掌握了他的犯罪规律,并于2014年初收网,会同公安部门在京福高速公路将其查获,现场截获卷烟1400余条,卷烟价值近40万元。
情节严重依法被重判
法网无情。李某非法经营卷烟,扰乱市场秩序,犯罪情节特别严重,且在缓刑期间不思悔改,仍然非法经营卷烟,新沂市人民法院据此以非法经营罪判处李某有期徒刑六年,罚金3万元,同时因李某在缓刑考验期犯新罪,法院撤销了原判决中的缓刑,合并执行实刑七年六个月。
家贫不是错,家贫志莫失,更要有骨气,要走正道。违法也许能取得一时的利益,但其严重后果难以承受,面临的不仅是将失去人身自由,无法尽到人子、人父之责,对家庭是莫大的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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