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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厦门同安“8·16”卷烟制假案11人被判刑

2015年01月26日 来源:烟草在线福建消息 作者:方亦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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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烟草在线福建消息  2013年8月16日,厦门市局稽查支队、第一分局、集美区局联合厦门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支队在厦门市同安区凤南农场塔坝村后山果林场内捣毁一个制假窝点。此次行动查获大量烟支及原辅材料,涉案价值将近两百万元,当场抓获11名嫌疑人。

  被告人陈某斌在作案后主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依法可以从轻、减轻处罚,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并处罚金两万元。另外,被告人蔡某杰作为主要案犯,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三十万元。其他被告人,如蒋某胜、高某伟获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三万元;廖某镇、张某南、吴某辉等六人获刑四年,并处罚金五万元;高某海获刑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十五万元。

  据悉,为了侦破此案,厦门市局与公安部门组成专案组,历经半年才摸清此案制假分子的活动规律,并将其一举捣毁。随后,厦门市局又主动配合公检法部门理清制假分子应负的法律责任,法院在经过长达一年的调查之后,最终对此案的11名制假分子进行判刑。此案判决是有力震慑了卷烟制假分子,为厦门市局开展卷烟打假工作提供了宝贵的法律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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